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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湖实际只要保持40%的股权。
就能够比较稳定的将全球乐在线掌控手里。
也就是说。
有最多30%的股权可以转让出去。
年初时。
东芝与斯柏为了获得全球音乐在线30%的股权共支付六千万美元的现金。
张恪这时候就摆出这样的姿态:锦湖最多可以直接转让30%的股权。
关键要看高盛公司名下或高盛公司牵线搭桥的风投愿开出怎样的价钱了。
曾子辉还是当夜就飞往纽约。
华尔街才是风投扎堆的地方。
与其说曾子辉效率很高。
还不如说高盛公司在华尔街、在美国的影响力大惊人。
张恪在旧金山的第三天。
曾子辉就传回消息说亚马逊对全球音乐在线的股权转让很感兴。
甚至希望能全盘接受锦湖手里70%的股份。
并开出两亿美元的试探性报价。
新科技浪潮中。亚马逊大概是受益最大的新科技公司之一吧。比起亚马逊的商业奇迹。此时的锦湖至少在表面上看来还稍逊一筹。
九五年七月中旬贝索斯以父母借给他的30万美元为本。
在西雅图郊区租下的住处建立名为亚马逊的网路书店。
九七年上市。
四年后的今天。
亚马逊已经成长为美国最大的互联网零售商。
在互联网上为一千一百多万用户提供图书、音像、软件、玩具、礼品等商品。
市值超过一百亿美元。
亚马逊在上市一年之后。
为了保持北美网上零售商的地位。
对其他电子商务网站开始大规模的并购。
网上付费音乐下载销售作为电子商务的重要分支越来越得到市场的认可。
而且锦湖所创的互联网资源与硬件平台相结合的商业模式市场潜力不容小视。
模式很难模仿。
亚马逊想保持北美最大网上零售商的地位对全球音乐在线生出觊逾之心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张恪、陈信生他们听到亚马逊由曾子辉转述出来的收购意图。考虑都没有考虑。就直接拒绝掉,没有与亚马逊进一步接触的意愿。
虽然全球音乐在线在未来十年内身所能创造的利润极为有限。
但是其对iplayer硬件在版权保护严谨的欧美日韩地区销售的巨大促进作用是不容忽视的。
锦湖绝不可能放弃实质性的控制权——要是锦湖愿意放弃控制权。
东芝绝对不会吝啬这两亿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