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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等台阶(第2页)

还有眼睛亮亮的,仿佛含着水光,看上去更好看了,可恶。

常美翻了个白眼说:“天气那么热,你要是像我一样下去走一大圈回来,保准你的脸会比我更红,大侦探,还有什么问题吗?要是没有的话,我要去洗澡了。”

常欢撇了撇嘴说:“那今晚怎么办?客厅的灯忽闪忽闪的,让我还怎么看书?”

常美眼睛瞥向她手里的小说,哼了一声说:“你要是学习有那么认真的话,也不至于只考那么点分数,今晚就将就一下吧,我明天再去买。”

说完她进卧室拿衣服洗澡了。

常欢对着她的背景做了个鬼脸,抱着她的爱情小说,小声嘀咕道:“学习成绩好了不起啊,英雄不问成绩,莫欺少年蠢,终有一天我会嫁个有钱的浪漫的体贴的爱我的天底下最好的男人,让你们所有人都羡慕我!等着瞧吧。”

说时迟那时快,一只硕大的蟑螂“啪”的一声飞到她的脸上。

常欢愣了一下,紧接着整个十八栋都响彻着她的尖叫声:“啊啊啊死蟑螂…………滚开快滚开……………”

蟑螂没滚开,还绕着她飞了起来,而且一点也不怕人,煽动着翅膀,每次都往她脸上飞过来,常欢挥舞着拖鞋,一边尖叫一边跑进卧室:“姐,有蟑螂,你快去把蟑螂给打死!”

广东的蟑螂是天底下最恶心的东西,没有之一,不仅长得恶心,晚上还会爬到床上咬人的耳朵,她小时候就被咬过,更恶心的是有一次蟑螂跑进她的嘴里。

常美脱下拖鞋,犹如战士一般走出去。

过了一会儿,客厅传来“啪”的一声,蟑螂被常美手里的拖鞋拍死在墙壁上。

常美说:“常欢,出来把墙壁擦干净。”说完进厕所去了。

等常美洗完澡从厕所出来,林飞鱼和常静两人正好从楼下朱家回来。

豆丁在楼下草丛玩的时候,不小心被蜈蚣给咬了。

广州的夏天不仅有蟑螂出没,偶尔还有蜈蚣从草丛或者石头缝里爬出来,一不注意就把人给咬了。

朱家把豆丁送去卫生所做了紧急处理,但豆丁的手臂还是起了一条长长的水泡,苏奶奶念叨着要用老母鸡的屁股来敷,这样才不会留下疤痕。

说完豆丁的事,林飞鱼又说:“今晚真是多事之夜,豆丁被蜈蚣咬了,志谦哥的额头被混混给砸破了。”

常美擦头发的动作顿住,嘴巴张了张,最终没开口。

常欢却憋不住问道:“被混混给砸了?怎么回事?"

林飞鱼说:“志谦哥说他刚才想去买个西瓜回来给苏奶奶吃,谁知刚走出大院没多远,就遇到了几个混混,其中一个混混突然拿着石头朝他砸过来,还好伤口不深,应该不会留下伤口,不过也够吓人的了。”

常静点头,小声说:“的确好吓人,我以后晚上再也不出大院了。”

常欢又问道:“志谦哥难道没有看清楚那混混长什么模样?该不会是叶成志吧?那天志谦哥把他揍了一顿,他跑的时候还说不会放过我们。”

常欢学习的时候脑子好像生锈了一般,这会儿却突然灵光了起来。

常美听到这话,眼皮跳了跳。

林飞鱼摇头:“志谦哥说他没看清楚,要不然早去派出所报案了。”

刘秀妍气得在楼下破口大骂,一会儿骂混混天打雷劈,一会儿骂苏志谦太蠢笨,连人都没看清楚。

伴着外头草丛的蟋蟀声,苏志谦第一次觉得,原来骂声也可以这么动听。

***

半夜下了一场大雨,空气潮湿又闷热,让人很不舒服。

天刚蒙蒙亮,常本华和阿芬婆两人就上门来。

阿芬婆亲自蒸了鸡蛋肠粉,而常本华则是亲自做了酱萝卜糕,另一只手还拿着一瓶蜂蜜。

以常本华的性格很难想到这一点,就是想到这点,也不舍得,看来这次为了趁机搞好和常明松的关系,她下了血本。

常明松昨晚又喝到酩酊大醉才回家,这会儿他的头嗡嗡作响,太阳穴好像有人拿着锤子在捶打一样,难受得他眉头在额心拧成了疙瘩。

看到两人,他对阿芬婆喊了一声“婶子”,而对常本华则是看了一眼,但终究没有把她给赶出去。

之前他不让常本华来家里,一是她的儿子间接害死了常小满,二是李兰之不允许,可现在常小满不是他的儿子,这个理由似乎就立不住了。

常本华看大哥没赶她,顿时心花怒放:“大哥,我给你做了你最喜欢吃的酱萝卜糕。”

常明松说:“放那里吧,我没胃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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