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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春娘(第1页)

《大明律》、《大诰》并未强行规定寡妇守节的年限。

但民间约定俗成的规矩是,寡妇要守节三年才能改嫁。

如今春娘的丈夫已经死了三年。她也到了找男人的时候。

其实她早就开始留心下家。孤儿寡母相依为命始终不成个事。

甲堂、乙堂用饭的人,她攀附不上。

那些当官的人别说娶妻了,就算纳妾也要找十四五的黄花大闺女。谁会让一个寡妇进门?

别看他们平日里没少言语调戏春娘,也不过是为了一夜风流而已,压根不会给春娘名分。

丙堂、丁堂用饭的人里,春娘唯独看上了林十三。

人家林校尉虽是拿堂贴的,但家境殷实开冰窖。虽成了婚,可京城殷实人家的男人谁不纳妾?

寡妇爱俏。林十三长得极为顺眼。

我春娘虽带了个拖油瓶。可这拖油瓶是有在册世职可袭的。我长得又不差,跟林十三正好配一对儿。

两个月前,春娘得知林十三转为在册,对他更加殷勤。

言归正传。林十三和孙越来到了伙房甲堂的放饭木窗前。

“啪嚓”。春娘把一海勺烧猪肉扣在了林十三的碗里,又添上几片菜叶。

“啪嚓”。春娘给孙越的碗里扣了一海勺的茭菜。只添了几颗可怜巴巴的肉丁。

春娘一双媚眼凝视着林十三,那眼神都拉丝儿了:“林校尉,慢用啊。”

孙越嘟着大嘴,一脸不悦:“我说春娘姐姐,你也太看人下菜碟了吧!凭啥给我师傅满碗肉,给我几个肉丁?”

春娘白了孙越一眼,嘴跟刀子似的:“瞅瞅你那一身胖肉。再吃肉我看所里别养大象了,养你。”

“上万斤的巨象常见,三百斤的大活人不常见。把你送进宫,宫里人准能看个新鲜。”

说完春娘又对着林十三媚眼如丝:“林校尉就不一样了。他干吃不胖。吃一分肉就长一分力气,有了力气家里的小嫂子才能高兴。是不是啊?”

林十三被春娘抛来的媚眼电得虎躯一震:“啊,徒弟咱们还是赶紧用饭。用完饭还要办差事呢。”

春娘轻挑的笑道:“瞧瞧,还是林校尉上心差事。这样可靠的男人,谁嫁给他真是积了八辈子福气。”

林十三和孙越离开放饭木窗,坐到长桌边。

孙越笑道:“再这么下去,师娘恐怕地位不保啊。”

林十三将碗里的烧猪肉扒了一半到孙越碗里:“你可别在你师娘门前浑说八道。晚上她不让我上胡桃木床你负责?”

孙越笑道:“师娘不让你上她的床,还有春娘姐姐嘛不是?”

林十三用筷子敲了下孙越的胖手:“还是说正事儿吧。胡御史求我三日内寻回失鸽。咱们得抓紧。”

“傍晚我得去罗府。下晌咱们抓些紧,去一趟钓蚌街花鸟鱼虫市鸽子刘那儿。”

且说贤良寺中。

胡宗宪毕恭毕敬,站在严嵩的义子赵文华面前。

赵文华刚从严府归来,一脸兴奋之色:“阁老说我升任浙直总督的票拟,司礼监已批了红。”

胡宗宪拱手:“啊,恭喜赵部堂。”

赵文华笑道:“东南今后是咱自家地盘了。这趟东南之行你帮了我这么大的忙,我绝不亏待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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