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穆明宇觉得这么下去也不是个办法,就地开始做俯卧撑。
见里面的人还没有出来,就从一个角落里拿出前两天才编好的背篓。
拿起锉刀,又仔仔细细的把背篓全都打磨了一遍,生怕留下一根倒刺。
做完这些后,穆明宇满意的点了点头,开始细细打量,总觉得还少了点什么。
把包背篓的布撕成布条,开始下一步工序。
也许是找到了事情做,让他暂时忘记其他,那修长的手指来回穿梭,一遍又一遍。
不多时,本就不怎么硌手的背带更加柔软,见还有剩下的,穆明宇还特意在背篓上面做了花样,看上去小巧精致漂亮。
背篓是最常见的运输工具,在乡下人眼里,美观是其次,他只在乎背篓大不大?能不能装下东西,结不结实......
这些在外人眼里无关紧要的东西,穆明宇却格外看重。
手里的活刚做完,传来开门的声音,水雾中一个曼妙的身影换缓步走了出来,还伴随着阵阵幽香。
阮诗韵身穿纯棉睡衣,一边走,一边用毛巾擦拭湿漉漉的头发。
水渍浸湿衣衫,就这么贴在身上。
“我洗好了,你累了一天了,赶紧去洗洗吧。”
穆明宇匆匆看了眼,转过头,闷闷的应了一声。
“你在干嘛呢?”
阮诗韵见他半天都动,好奇的走了过去,就瞧见地上放着刚完工的背篓。
“这是你编的?上面还有小猫咪,你好厉害,手好巧啊!”
在她的印象里,大部分男人做事都是差不多得了。
可穆明宇做起这起细活来,不仅赏心悦目,还给人一种岁月静好的感觉。
“闲着也是闲着,就编个背篓打发时间,给你!”
穆明宇轻描淡写,也不敢跟阮诗韵对视,生怕被她看出什么端倪。
换做平时,编一个背篓最多只要一天时间,可这个背篓,他早就开始编了,直到今天才算正式完工。
“那我就不客气了!”
要不是刚洗过澡,阮诗韵真想立刻把背篓背在身上,但她还是拿起来细细打量。
“之前在阮家的时候,那些背篓不仅大,背上特别不舒服,稍微放点东西,就把我肩膀磨红了,有了这个背篓,我以后想装多少东西就装多少东西。”
原主刚懂事的时候,就开始学着做家务,这一做就是十八年。
她是孤儿,也做惯了家务,可那些活跟原主的相比,小巫见大巫。
再加上原主本就瘦成了皮包骨,背篓又做的很粗糙,她受不了很正常。
自从她接手这具身体后,用灵泉水调理内在,再加上食补,皮肤变的娇嫩无比,可不是以前能够相提并论的。
穆明宇见她喜欢,眉眼都柔和了不少,勾了勾唇角。
“以后要有重活,就找我,也别嫌麻烦,知道吗?”
阮诗韵见穆明宇一板一眼的叮嘱,心里就像是抹了蜜,。
今晚是他们的洞房花烛夜......
她放下背篓,作势揉了揉肩膀:“刚才洗澡的时候,肩膀一沾水就疼,你帮我看看有没有破皮。”
两人之间,只有一拳的距离,那股摄人心魄的幽香,充斥在鼻腔里。
喉结滚动,他用最快的速度看了下阮诗韵的肩膀,后退一步,声音沙哑:“就是有点红,抹点药水就行。”
阮诗韵眨了眨眼,心里很郁闷,她都主动送上门了,他还是一本正经。
是嫌她太瘦了,还是觉得她的长相不符合他的审美?
想到这里,她下意识看了下自己的身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