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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朝不知道顾星衍在磨蹭什么,他等得有些不耐烦,刚想催促两句,就看到男生挂水的那只手正在慢慢向上回血。
鲜红的血液在细细的管道里往上流了好大一截,一眼看过去非常有冲击力!
啊啊啊!
最恐怖的事情发生了!!
阮朝吓了一跳,立刻俯下身去按床头的呼叫铃。
顾星衍拦住了他。
“不用叫护士,我自己来就可以。”
男生瘦削的手指按住了他的肩膀,指尖的温度透过薄薄的布料传递过来,带着一点温热的气息,不再像之前一样,冰凉得像一具死去多时的尸体。
阮朝不是很想和顾星衍产生身体接触,好像他们两人之间关系很好似的——他绝不能让顾星衍产生这样的错觉,不然之后还怎么顺理成章地欺负他?
阮朝想甩开他,让他知道自己不是他可以随随便便拉拉扯扯的存在,却发现对方按住他的那只手,居然是打针的那只!
太狡猾了!怎么可以这样!
阮朝的身体一僵,连动都不敢动了。
生怕自己动一下,顾星衍的手背就会“血流成河”。
顾星衍没有注意到阮朝的异常,见阮朝乖乖不动了,他才收回手掌。
他捏住针尾往下一拔,输液管里的血液就滴滴答答地落在了地上。
阮朝很清楚地看到顾星衍的手背青紫了一大块,针眼还在不停地往外冒血,男生只是随意地抽出一支棉签按住了伤口,棉签很快被血浸透了,他面无表情地又换了另外一支。
……真是个狠人,他都感觉不到痛的吗?
阮朝小时候身体很差,也输过一段时间的液,每隔几分钟,他就要抬头看一眼吊瓶中药水的容量,计算着什么时候会输完,连打针的那只手僵直到血液不流畅,他都不敢动一下。生怕针尖会跑到血管外,还要再扎一次。
和顾星衍的无畏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怪不得人家能做主角,他就只能当个推动剧情的工具人,原来在这种小事上就可以拉开这么大的差距。
阮朝肃然起敬,并且决定将阮朝十八年以来,见到过最有种的人的称号颁给他。
病房内一片安静。
顾星衍签好了名字,将手机还给了阮朝。
恰在此时,病房外传来了敲门声,是应阮母的要求来送饭的司机伯伯。
三层的保温饭盒全都装满了,一层饭盒被分成了两个餐隔。
最上面的一层是阮朝喜欢吃的糖醋排骨和红烧肉。
中间的是什锦虾仁和肉沫蒸蛋。
最下面是满满一餐盒的米饭,还有两碗玉米蘑菇浓汤。
阮朝不是很饿,吃了两块排骨和小半碗米饭就很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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