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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后。
吴志辉从刀疤这里借来了摩托,带着人朝着缅甸机场而去,去接一个非常重要的老熟人。
在这里,摩托车自然要比汽车还好要用,什么路都可以跑,畅行无阻。
机场。
一架客机缓缓降落。
接机口。
视线中,一个戴着大墨镜着黑色风衣的男子率先出来,走路虽然一瘸一拐的,左高右低有些跛脚,但是风度不失。
赫然是很久不见的小马哥。
在他身边。
是他的弟弟阿健,跟他的穿着打扮一样,风衣的颜色变成了卡其色。
两兄弟长得完全一样,除了跛脚的区别,乍一看还真不好分辨。
在他们后面。
是拎着一个旅行袋的坚叔。
“这里。”
吴志辉招手,手指塞进嘴里吹了一声口哨。
小马哥咧嘴笑了起来,朝着他们走上来:“辉哥!”
“小马哥,阿健。”
吴志辉笑呵呵的打着招呼,又看向坚叔:“坚叔,辛苦你了,计程车老板的事情不做,要放下来过来帮手我。”
“洒洒水啦。”
坚叔矜持的摆摆手,手腕上的水鬼腕表蓝宝石表盘锃亮反光:“还有用的上我阿坚这个老东西的地方,那我阿坚必须过来帮手。”
坚叔虽然一大把年纪快五十岁了,做事跟他们这些年轻人比起来,或许差了点意思。
但是他的绝活一点都不低,因为就是一个移动的爆炸物制作机器。
手搓大佬。
在缅东这种地方,火力为王。
只有足够的火力,才有足够的话语权。
那为了足够的底气,自然就要有足够的火力在手了,在这里,人手一把AK背在身上。
手雷,大家同样不缺。
所以。
吴志辉自然就需要坚叔这么一个手搓级别的人才,他可以控制手雷的威力。
可以达到,同样都是手雷,但是别人的手雷跟自己的手雷不一样的效果。
一行人在市区住了两天,为他们接风洗尘,休息整顿好,这才骑摩托车回到部落。
这边。
接到吴志辉的指令,
天养志他们也是去了缅北那边的边境,在山林寻一顿寻找,找到了一些不少的野生装备跟制作手雷的几个关键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