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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三十一章填海造陆
有公司的保护,王全辉一家终于解放了。
又经过这一年多的积累,王全辉一家也步入了新的生活。
“哥,你在看什么呀?”
王小敏凑了过来,看到报纸上面的标题之后,惊呼道:
“又有比赛了呀?哥你要参加么?”
虽然说她哥每个月的稿费,平均下来也有四五十万之多,但如果参加比赛的话,稿费肯定还会更多的。
“当然,我不知道看过多少遍凡人修仙传了,这也是我一直想要写的故事……”
作为月票榜排名靠前的常客,王全辉也是很有野心的。
自从搬来尖沙咀之后,几乎每天,他都会第一时间写完小说之后,翻看明月小说书刊。
他需要去看看别人是怎么创作的,然后学习、分析、抄录等等。
特别是凡人修仙传这个月票榜第一的常客,除了几次之外,剩下的都排在月票榜第一的位置。
为什么?
因为这本小说太好看了,喜欢它的读者太多了。
就算东京那边,给其中一本三国小说,疯狂打赏催稿,添加了很多月票。
但也只是抢占了两次月票榜第一罢了,后续却软无力了,被凡人修仙传的读者给干趴下了。
毕竟喜欢三国小说的读者,远没有喜欢凡人的读者多。
谁让凡人这书,越到后期,后劲就越大呢?
“哥,我相信你肯定可以拿第一的。”
王小敏握紧拳头鼓励着说道,她哥也露出笑容,自信点头。
台岛,一间简陋的房间里,李野正盯着中庸日报看得出神。
在台岛这边的中庸日报,跟港岛那边的排版并没有太大的区别。
不太一样的就是报纸上面的广告罢了,其他几乎都一样。
李野看清楚了,明月、中庸、新经济日报等三家又联合一起搞了一个仙侠小说征文比赛。
并且这一次的奖金,居然是五百万港币。
这个吸引力,直接拉满了。
就算只是入围,也有二十个名额,而且奖金有一万块港币。
在人均薪资只有三四百块钱的时代,一万块港币,已经是很多打工人十年的工资了。
所以,作为小说书虫的李野,瞬间就激动了起来。
可是想到他之前连续投稿了一年,都没能入选,不由泄气了。
不是明月小说书刊的标准太高,而是他创作的小说,太垃圾了。
无法达到出版标准,当然不会被收录了。
跟李野差不多的年轻人,有很多很多。
大部分人都是头脑发热,然后去投稿的。
少数人才会花时间精力去琢磨,如何创作,如何写一个更好的开篇。
还不能太水,否则的话,就是流水线了。
剧情必须流畅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