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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家们不得不将视线从宝石身上转移到它的主人身上。
两个有着相同面容,相同体态的奇迹,巫妖将袋子放在克瑞玛尔的身上,然后在他身边坐下,他们就像是一双清晰的镜子,就连黑发的长度也一模一样,而且就和镜像一样,一个偏向左侧,一个偏向右侧。
“抱歉,先生。”酒店经理毕竟已经见过了他们,兼之对职业的责任感与专业性,他是最先挣脱魔咒的,“我不知道您带了……”
“鸭嘴兽。”克瑞玛尔伸手把嗅嗅抓出来,它的确很像是一只鸭嘴兽,一见到红宝石,原本还有点气息奄奄的小可怜立即精神大振,若不是克瑞玛尔抓着,它大概早就扑过去,把它塞到那个永不见底的袋囊里。
“我马上请专业人士来照看……”经理说,此时的酒店里可没有不允许携带宠物这一条,有些客人会带着心爱的鹦鹉一起旅行,也有带着狗,带着猴子,甚至骆驼与马的。
“不用了,”巫妖说,他漫不经心地瞥了嗅嗅一眼,在克瑞玛尔的手里挣扎不休的嗅嗅立刻僵住了。“我的弟弟知道怎么养它。”
克瑞玛尔可以感觉到嗅嗅的两只小前爪紧紧地抱住了他的大拇指,他躯体里流动的不是血液,而是生命之水,机敏的动物,或是如嗅嗅这样的魔法生物,会下意识地亲近他,但亲近他的同时也会因为知道他不会轻易伤害它们而有些……放肆。
他随手将嗅嗅塞回到劣魔皮袋里,劣魔皮袋顿时好一番涡轮洗衣机式翻滚,嗅嗅在里面发出哀怨的叫喊声。
这颗宝石,就算只是暂时抵押,得来的款项也足以买下整个瑞吉酒店,银行家坚持要留下自己的儿子做他们在纽约期间的秘书,一个上午的时间,他们的房间里也多了不少沙龙与宴会的邀约,其中有一张还是来自于瑞吉酒店主人的,但这些都被克瑞玛尔与巫妖的临时秘书婉言拒绝了——虽然这非常无礼,但对于一些方面到了极致的人来说,他们是可以为所欲为的。
只是有一张令他颇为为难,那就是参议员亨利肖的邀请。
他的父亲是银行家,所以他知道亨利肖正有意竞选总统,他的父亲不久前才在一次聚会上支持了他两千美元。另外,关键在于,亨利肖虽然相貌堂堂,总是笑容可掬,一副和蔼可亲的样子,但事实上,和他熟悉的人都知道,亨利肖不过是个心胸狭隘的小人。
还是那种乐于见到别人痛苦的小人,银行家的儿子恰巧与亨利肖的弟弟兰登肖是朋友,兰登在他兄长手里受的苦可比他在敌人手里受的苦多得多了。
他的主人虽然富有,但毕竟是外国人,亨利肖的父亲老亨利在纽约颇有势力,他担心这两位过于年轻的先生会因为骄傲而激怒这对父子,从而引来不必要的灾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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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克瑞玛尔与巫妖现在在哪儿呢?
在伍尔沃斯大楼,这座建于十年前的大厦共有五十七层,高度在792英尺,也就是241米,它的主人伍尔沃斯是个吝啬鬼,原先只想造四十二层,也就是625英尺,但在设计过程中,伍尔沃斯听说只要再高三十英尺,沃尔沃斯大楼就能超过大都会人寿保险大楼,成为世界第一高楼,这对之后的售卖与出租都是有好处的,于是设计师与绘图员们抛掉旧图纸,重新开始设计。
真的如此吗?对于凡人来说是的,但对于美国魔法界的人来说,这是与凡人接触最深的一次——伍尔沃斯大楼不是五十七层,而是七十七层,七,对魔法界来说是个有魔力的数字,被魔法隐藏在凡人视线与触觉,嗅觉之后的是整整二十个楼层——魔法界的人与凡人共用一个出入口,但他们只会进入两个不同的地方。
大楼的主人伍尔沃斯之所以同意与魔法界的人合作,除了每年不菲的租金之外,还有大楼的建造费用,能够在魔法的帮助下少于预期,无论是多出的三十英尺,还是隐藏起来的二十层,有魔法的力量做基础,伍尔沃斯大楼足可屹立百年不倒,还有在这个时代不那么安全,几乎每隔几个月都会发生事故的电梯——伍尔沃斯大楼的主人骄傲地宣布,伍尔沃斯大楼的电梯增加了特殊的安全装置,即便坠落,下方也会有个空气垫托着,不至于造成无可挽回的后果,但事实上,不过是每天都有一个巫师去释放软垫咒罢了。
但在克瑞玛尔与巫妖的眼里,这座大楼浑身上下都闪烁着魔法的光辉,分散的魔法元素被聚集在这里,因而变得异常浓郁——因为不断地被储存与释放的关系,它看上去就像是一个圆球形状的大漩涡,不断地从里面抛射出魔法的触角。
“术士。”巫妖轻蔑地说。
“应该说半术士,半法师,”克瑞玛尔注意到一个巫师正在挥舞着魔杖对一个凡人施法,法术的效果短暂而微弱,但也因此没对凡人造成什么伤害,那个凡人懵懵懂懂地转了半圈,走向了正确的门。
“就因为那个……迷你法杖?”巫妖轻声哼哼:“或是说非一次性魔杖,但就算是魔杖,它里面能够蕴含的魔法力量也太少了。”他可以看见魔力从巫师的体内传出,然后冲入那根……魔杖,从魔杖的尖端射入凡人的大脑。
那个巫师转过头来,注视着他们,倒不是他能够辨认出这两个庞然大物——若不是巫妖与克瑞玛尔有意压制,现在魔法国会里的那口四面钟大概早就指针乱转,螺丝崩飞,进而支离破碎了——他只是……无论作为凡人还是作为巫师所有的审美观,让他难以转开自己的视线。
“天哪,”他喃喃自语道:“就算是iwa,也不可能这样……简直就不像是真正存在于世间的生物。”
他还想要看一眼的时候,却再也搜索不到他们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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纽特设法从龙血街,也就是纽约的“翻dao巷”弄到了一只燕尾犬,燕尾犬是英格兰的巫师们培养出来的魔法生物,与凡人的杰克拉塞尔猎犬十分相似,只是尾巴分岔成两支,而且对巫师友好,对凡人却凶悍异常。原先在纽约这种犬类也非常常见,但因为1760年的时候,美国魔法国会主席哈卡为先生饲养了一大群燕尾犬,这些燕尾犬袭击了弗吉尼亚州的凡人,受到袭击的人嚎叫了整整四十八小时,严重违反了保密法,所以哈卡为不但下了台,饲养燕尾犬的法律也变得严格起来,饲养的巫师也少了。
不过在法律无法触及的龙血街,只要你有钱,什么都能有,说真的,若不是燕尾犬的饲养法令太严苛,龙血街的巫师还不屑于饲养它们呢——嗯鉴于用来吸引嗅嗅也只能用一只镶嵌玻璃的银戒指,囊中羞涩的纽特只能挪用了一只鸟蛇的蛋,还是租用,只有十二小时的租用。
但对于纽特来说,这点时间也够了,他带着那只不知道经过了怎样的改造,变得如同一只斗牛犬般凶狠的燕尾犬,从嗅嗅失踪的地方嗅起,一路经过珠宝店、典当行、百货公司……追到了瑞吉酒店的门外。
纽特擦了擦额头的汗,这支燕尾犬比他牵过的火龙幼崽还要桀骜不驯,难以对付,对巫师也是如此,见了凡人更是要咬上几口,他一路上不知道施放了多少一忘皆空咒,见到燕尾犬不再前行,他小心翼翼地在门童警惕的目光下拖着燕尾犬来到一个不引人注意的角落,施放了凡人驱逐咒后打开自己的箱子,强行把那只恶魔般的燕尾犬塞到里面去。
“朋友们,帮我好好照顾一下这个小家伙!”纽特对着箱子大喊道,汗流浃背的同时也感到了一丝痛快,想必箱子里的囊毒豹会教会这只恶犬怎么做狗,但这样的行为不免引起了一些不明所以的凡人侧目,他直起身来,发现一群人正在紧盯着他们,特别是其中一个面相刻薄的中年女人,她身后是个举着写着“第二塞勒姆”旗帜的少年,他是唯一没盯着纽特看的人,他的眼睛几乎长在了地面上,还有着一个奇特的锅盖头发型。
纽特尴尬地笑了笑,向他们友好地举了举手,但没人理他,他们浩浩荡荡地穿过人群,消失在街道的尽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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