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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8章(第1页)

在草案里,明确规定了在室女、出嫁女、归宗女(遭遇夫家休妻)、不改嫁寡妇和改嫁寡妇的继承情况。

父母可以通过立遗嘱的方式分配遗产,如果子女没有对他们进行赡养,那就没有资格继承财产。

“父母已亡,儿女分产,女合得男之半。”

针对那些父母双亡的家庭,在父母双亡后,在室女可以获得与儿子相同的财产份额;

如若是没有儿子的“户绝”家庭,女儿可以继承全部遗产;

若是从族中过继儿子传承香火,过继子和女儿平分家产。

……

霍翎花了点时间,一条条看下来,大体是很满意的。

只有一个问题——

“祝婉的情况符合哪条律法?”

丁景焕道:“祝婉的情况得从她娘那里入手。祝氏商铺是祝老爷子留给祝娘子的,祝婉又是祝娘子唯一的孩子,理应获得祝娘子大半的遗产。”

霍翎问:“为什么是大半?”

丁景焕道:“祝娘子去世有十二个年头了。这十来年里,商铺都是由邹天翊和祝氏宗族共同打理的,而且邹天翊是祝娘子的丈夫,虽然是入赘的,但这里面还有得掰扯,不能简单粗暴地将所有东西都划分给祝婉。”

霍翎微微一笑:“这就很好。”

稍作沉吟,霍翎的目光落在“户绝”二字上。

想到那些无子家庭或者是独子亡故的家庭,霍翎道:“我记得前朝有一项制度,是允许家中没有男丁的家庭立女户,让女子继承户

主的身份,可以在徭役方面给予她们免役和减税的方便。”

丁景焕愣了愣,才道:“确实是有这种情况。不过一般来说,立女户的,都是无夫无子的寡妇。这也算是朝廷对她们的优待。”

霍翎问:“那祝婉这种情况,你觉得能立女户吗?

“还有祝娘子,她留在家中招婿,虽不是寡妇,却也比入赘的丈夫更名正言顺,是一家之主。这种情况,又该怎么论呢?”

丁景焕一时间被问住了。

无论是祝娘子还是祝婉,情况都比较特殊,不好完全按照律法条文生搬硬套,还得细细斟酌。

丁景焕苦笑:“我是做足了准备才来面见娘娘的,没想到还是被娘娘问倒了。”

霍翎也没有苛责。

过去一年里,丁景焕除了负责修订律法外,日常的公务也从未耽搁过,能做到这一步已经很不容易了。

丁景焕道:“我想请娘娘给个恩典,到时若是重审祝婉告父案,就继续由我来主审。我一定会将这个案子办得漂漂亮亮。”

霍翎:“你不嫌麻烦就好。”

丁景焕:“图个有始有终。”

霍翎和丁景焕仔细讨论许久,提出不少修改意见。

丁景焕回到衙门以后,带着手底下人又熬了大半个月,才算是将新一版草案拟写出来。

新一版草案,丁景焕给霍翎送了一份,又往都察院、刑部和大理寺各送了一份,请他们过目并提出修改意见。

反正不大修上个五六次,是绝对不可能颁布出去的。

季衔山来给霍翎请安时,说丁景焕整个人都憔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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