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这与现场发现的大量证据冲突。
足迹都不肯留下的人,怎么会留下精斑?
显然,与死者发生关系的人肯定不是凶手!
但是,凶手如果是偷偷潜入,为什么不在进入户门之前就戴上脚套呢?
这一点很不合常理……
必然有某些状况,导致他必须在进入次卧之后才能带上手套脚套。
这一点,苏野暂时想不通。
他看着被布置成抢劫强间的案发现场。
尝试进行初步的案情推理。
杀人无非仇、情、财……
既然刘雨溪死前曾与人发生过床上关系。
难道是为了情?
假如,与刘雨溪发生关系的对象是第三者。
凶手与刘雨溪存在男女关系,一怒之下为情杀人之后伪造了抢劫的现场……
苏野转了一圈,这个说法最初看起来还算能站住脚。
但是,却有几点可疑之处。
第一,假如是偶然捉奸在床的激情杀人,凶手怎么会提前准备手套脚套。
这显然解释不通……
不理解当事人情绪的,可以回顾炸串案中的老朱。
那是一种失去理智的上头的冲动。
假如是有预谋的捉奸在床,那显然是准备一网打尽,为什么还等第三者离开之后,才把刘雨溪单独杀死在床。
难道凶手本意上不想杀死这名第三者?
这样说起来的话,凶手或许跟第三者之间有亲密关系。
情况反转,如果刘雨溪才是第三者。
既然凶手和刘雨溪有情仇,又无法解释凶手能够顺利进入次卧躲藏的原因。
第二,既然是有预谋的杀人案,为什么凶手离开的时候入户门没关?
开着那么大一条门缝,导致楼梯间全是尸臭味。
这样只会增加被发现的风险,不利于凶手事后逃脱……
这一马虎的行为,完全不符合一个准备手套脚套,具备反侦查能力的嫌疑人画像。
苏野进行着初次的头脑风暴,疑点太多了,完全梳理不出来。
看来还是得配合警方提供的线索进行查证了。
随着警方细致的勘察现场,更多的线索被找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