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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几何时,我以为,在他身边,我会永远的,毫发无损。
我安静地趴在沙发上,问他,「你这样做,不觉得卑鄙吗?」
他功成名就,—个弹指,就可以毁了我这只蝼蚁。
这么悬殊的对比,却这么落井下石的不放过。
他在我身后肆无忌惮地亲吻,听了我的话,轻轻地嗤笑。
分开我的腿,直接挺进来。
我疼得打颤,他却在享受。
他的速度很慢,硬梆梆的,缓缓地入,缓缓地出,在我身后轻笑,「不卑鄙,你今天又怎会肯躺在这里让我插?」
不在乎的笑声,和粗鄙约言辞,同样陌生。
我知道他是安燃。
但,不是当初那个安燃。
当初的安燃,曾经很认真的,给我读两句诗。
「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
他教导轻佻不羁的我,「君悦,人是万物之灵。就算不能成为英雄,也要做英魂。」
我问,「什么样的人才算英雄?」
这个问题看来不好答。
第二天,他才回我十一个大字,「有志气,有担当,不卑鄙行事。」
安燃,你不再是我的英雄。
他不再是我的安燃。
所以,当我在他身下痛得抽气时,再没有人心疼。
我的用处只是泄欲。
所以,他才会那么享受我的痛苦。
大概他觉得过去太多光阴浪费在我身上,太多心血和溺爱通通白费,如今决定一次过收回。
而且,连本带利。
索债,索得很无情。
第一次满足之后,第二次换了姿势,把我翻过身,看着我的眼睛,坚定地再次开始。
他还笑我的眼泪,「大丈夫流血不流泪。君悦,你的眼泪,不值钱。」
他夺了大哥的位置和风光,连大哥的座右铭,也一并夺过,狠掷在我身上。
他说,「君悦,拿出点何家子孙的气魄来。」
他说,「君悦,大哥如果知道你这样没志气,一定觉得丢脸。」
安燃,我大哥若在,岂容你这样伤我?
你忘了吗?
大哥知道你亲过我,气得要毁你的容。
他知道你碰过我,找人中途截你,要取你一双手。
等他知道你睡过我,大哥发了江湖公告,悬花红要你一条尸。
是我跪在地上求。
是我绝食,饿到奄奄一息,哀求大哥放过你。
是我哭着答应今生今世不见你一面,才让那惊人的悬红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