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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九章 天神山庄的神将们上(第2页)

正常人里面,哪儿有会似他那般迫害自己上瘾的家伙存在?

这不是脑子有大病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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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山庄庄主所在的主屋外。

傍晚时分,边残阳一抹。

屋子外头有两人站岗,一高一矮,一胖一瘦。

高的穿绿衫,细腰之上别有一枚赤色酒葫芦,醒目鲜红。

矮的披黑篷,肥胖腰身左右各挂有一柄板斧,一金一银。

两饶身份无需多言,正是神元藩王麾下三星九曜十二神将之中的两位。

“酒神将”计都,以及“肉神将”罗睺。

十二神将当中,除了义结金兰的“三星”之外,就要属这两饶关系最好了。

酒肉从来不分家,一酒一肉,两人贯来都是极其要好投缘的兄弟。

虽未结拜,那只要其中一人有难,另外一人,多半是会豁出性命去援助对方的!

这黄昏之际,两名负责在此驻守站岗的神将,百无聊赖,闲着也闲着。

反正老爷凌璞在屋内,多半不会管什么,于是,他们就开始聊。

当然不能干聊。

男人又不是那些几句家长里短的八卦都能唠一整的娘们,聊起来干巴巴的可不行,需要以酒相佐。

其实按照最初的庄园规矩,神将值岗期间,是不可饮酒的,容易误事。

万一喝了个大醉酩酊的,真出了什么要紧的事儿,那他的一条性命可是都不够谢罪的!

计都是个例外。

恐怕也是相当唯一的一个例外。

护庄十二神将之中,乃至整座锦绣王朝内部,再夸张一些,就是一整片瀚蓝大陆里。

论好酒,能胜过这位酒神将的人,屈指可数,凤毛麟角。

而论酒量,能强过计都之人,那可就更加是少之又少,一只手数得过来,甚至极有可能压根就不存在了!

“嗜酒如命”这四个字,从来都被用来形容酒鬼爱酒的品性。

可对于他计都来,那就根本不是什么嗜酒如命了。

酒之一物,就是他的命。

别一或者半不饮酒,纵使是超过一个时辰不喝上那么一点儿,那股难受劲儿啊,翻覆地的,比上亿只毒虫啃食其血肉骨髓还要来得痛苦!

根本就扛不住,抵挡不了那一股馋意,剜心蚀骨,太过可怕凶猛。

况且他计都,之所以除了酒神将这个称号外,还被江湖人赠送诨号——“酒鬼剑仙”。

就是因为他若是不喝酒,剑术低微,杀人都难。

一旦这喝了酒,那便剑术高绝如同仙人,强得不是一星半点儿,宛若彻底变了一个人一样。

用计都自己之言来描述,“饮酒前,我计都是瀚蓝洲的人;饮酒后,瀚蓝洲的人都是我计都的。”

主打的就是一个狂字。

酒狂酒仙酒神将。

逍遥恣意,酒中称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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