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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我,后来想起那些天时,都会有种不可思议的疯狂。
从城堡到森林木屋差不多是两个小时,我每周会去两次,仅仅去看兰斯特是否还活着。
坦白说我从未认真“照顾”过他,我根本不会,也没有功夫这么做。
要考虑的事情太多了,比如我无法用魔法,比如有无数的人在寻找我们,或者说是追杀,比如我没有钱,而在这样的乡村,女人并没有太多途径能换到金钱。
无数次我想过把兰斯特扔在路边,这样的贵公子会活下来的,傻姑娘们最喜欢捡路边的男人了。
但是我没有,就像那年我成为领主,没有扔掉我的小蜥蜴们。
不管是什么玩意,活着的也比死了的强些。
当我精疲力尽回到小木屋,唯一在我身边的男人却一言不发,我身上的不明气味令他眉头深皱。
壶中有温热的牛奶,我看到窗外女孩的裙角。
那是个健康快乐的小女孩,是村子众多男人的梦中情人。
有的人骑在我身上时还叫着她的名字,听说她已经成为首富的未婚妻。
“看来我该走了。”我将用两个小时换来的药扔入火炉中,一股苦涩浓郁的气息散入空气中。火光变成了荧荧绿色,看着冷酷而诡秘。
“至少给我一个承诺好吗?”兰斯特用哀求的双眼望着我,紧握住我的手,“说你还会回来。”
“有这个必要吗?”我屏住怒气,说道:“我现在是个有身份的人了,我会成为男爵夫人的。这里的一切应该立刻停止了。我把你从火海带走,为你疗伤,我不欠你什么了,大人。这栋小木屋我不想再来,你现在也可以独自回到圣城,结束了,大人。”
“那你呢?你怎么办?”兰斯特忽然尖酸刻薄的问,“跟每一个遇见的男人睡觉?”
“是啊,是啊,我就是用着肮脏的金币供养着你呢,圣洁高贵的骑士大人。”我不再控制自己的声音,愤怒的大吼道,“我睡过无数个男人,跟你有什么关系呢?我可不是你这样的大人物,只要躺在这里就有婊子前来侍候。”
这确是尖叫、仇恨的一幕。
兰斯特牢牢抓住我的手腕,试图止住我的愤怒。
而我不断扭打,以便找准时机扭脱掉他的桎梏。
窗外的女孩一直敛神静听,我不知道她想在我们的吵架中寻找到什么,但是我觉得她知道的太多了。
于是我拔出兰斯特的佩枪,他扑过来抢,结果抢走了火,在在小屋的墙壁上打了一个洞。
透过百叶窗的空隙,我看见一角红色的裙摆闪过关门丛,于是发出一声尖利的笑声。
“你从未相信过我,即使我已经为你做了这么多……”兰斯特迷茫了一瞬,显现出头疼的样子。
失忆是一个烂梗,我怀疑他在装傻,于是我冷笑着解开了黑色斗篷,其下的黑色长裙半边都是开叉的,藏在里面的红色内衬总能很轻易的燃起男人的欲望。
兰斯特狼狈的转过头,试图逃避我的进攻。
“我不明白你为什么总是指责我,人不能指望不存在的东西。你是不是忘了,就在不久前,你亲手杀了我……”我走向兰斯特。
我的皮肤白皙如凝脂,上面还有些不能忽视的青紫色肿痕,我都分不清这是哪个男人留下的。
我知道这些痕迹会让他痛苦,如此暧昧,如此污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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