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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昭吃着咸粥,看着白晴云小心地吹凉勺中的豆沙,不由得看向她柔软的唇。
讲话语气绵软,却绵里藏针。能有条理地管家,也能娇怯地向她撒娇。
见展昭一直盯着她的勺子,白晴云把勺子递到他唇边,“夫君尝尝?”
这突然的动作让展昭怔住,看着她的笑眼,说不出拒绝的话。
就着她的勺子尝了一口。
很甜,是姑娘会喜欢的。
中午正是街上热闹时候,想到白晴云已经闷在家里好久了,想必一定想到处逛逛。
“其他铺子中午也要休息,左右我们不急,不如趁着热闹逛逛街市,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东西,买些回去。”展昭拎起食盒,“人多,你走在我前面,我跟着你。”
“好”,在家里时从不曾真的被禁足过,更何况是这么久,白晴云也想沾沾热闹的烟火气。
白晴云欢欢喜喜地走走停停,看着她感兴趣的铺子,又偶尔转身和他说说话,问问他的建议。
展昭真觉得,还是巡街更轻松。
他不远不近落后她几步,目光却一直跟着她。视线下移,落在白晴云腰间,展昭有些愧疚。
昨夜历历在目,一直不断让他忆起姑娘的纤纤细腰。
抹胸掩盖不住那优美的弧线和光滑的肌肤,只是白嫩的肌肤上有不少触目惊心的青紫瘀痕。
他一时说不清是是惊讶还是气愤,手比脑子更快,解释之前,已经先摸上姑娘的细腰。
温热,柔软,细腻……在想什么呢!那青紫是真实的伤痕,看样子应该是最近才形成的。
没想到他的唐突之举吓到了姑娘,他只能强行给自己辩解,他并没有私心,只是正常查验伤口。办案时,公孙先生也是这样做的。
可是,公孙先生也不会直接上手,摸人家活生生的姑娘啊!
展昭心里盘算,按照淤青程度,伤人者的力气很大,个子不高,下手的位置集中,似乎经验丰富。
糟糕!都对上了!莫不是胡婆婆吧?
这可真的要怪自己了。他到开封府时,胡婆婆就已经是府衙帮工的老人了。虽然嗜酒且行事莽撞粗鲁,但对他和衙役们一直还是不错的。只是偶然听说过,她年轻时就是府衙女囚牢的差役头目,整治囚犯很有一番手段。难道?
若是如此,那晴云身上的伤和她近乎哀求地“别卖掉她”就有了合理解释。
姑娘摸不准他的心思,也不敢说,大概是想通过自荐枕席求个生路。
于是叹息着进入梦乡,惯于早起的展昭看到厨房里剩下的清汤寡水的餐食,就更心疼晴云了。
都忘记了胡婆婆煮饭的可怕程度!王嫂子生孩子那段时间,胡婆婆替补做了两天饭。
也不能说有多难吃,总之就是什么东西就是什么的味道,非常清火气。
怪不得晴云不敢说,他这不是存心给姑娘立规矩吗。
唉!昨晚的点心那么难吃,估计那是晴云唯一拿得出手的东西了。
看她刚刚吃红豆沙时满足的样子,不嫌弃是街边小吃,也不嫌弃和他共用勺子,还真是懂事的很。
她受了那么多委屈也不敢说,只敢把眼泪往肚子里咽。
若是昨晚他真的一时昏头,占有了她,那可真是罪过。姑娘到他身边才多久,就被他逼成这样。
真是不该!
自己又粗心大意,忙于公事一时又顾不上她。
趁她还没醒,不如先去府衙把俸禄取了。她聪明又懂事,喜欢什么自己买便是。下午陪她再挑几个称心的人来干活,这里一砖一瓦都是她的,可不许旁人欺到她头上。
真是好主意!
他又不是养不起,白齐云能养出这么娇俏懂事的姑娘,难道他展昭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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