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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从湄赛回来后,周夏夏情绪一直不高,两人间的气氛也颇为压抑,压抑之余又异常和谐。早上周寅坤在楼下看新闻喝咖啡,周夏夏则在楼上的卧室开始了一天的课程学习。午餐时间,她不说话就埋头吃饭,周寅坤不但不恼,还时不时地夹给她爱吃的菜,她也不拒绝,以简单的“谢谢”二字作为回应。
而这些在常人看来再普通不过的生活,周寅坤却觉得出奇的平静,只是平静的生活,仿佛时间都会过得很快,转眼的功夫便已是三日后。
早上八点不到,阿耀已经在别墅等着了,他坐在客厅沙发,听见脚步声转头看去,正瞧见周寅坤穿戴整齐从楼上下来,他立刻起身迎了过去:“坤哥。”
男人手里挽着袖口走下最后一节台阶看他一眼,阿耀详细道:“从法国调来的航空工程团队已于凌晨到达孟买,那个中本,亚罗会负责把人带到机场跟咱们汇合,我们现在走吗?”
“嗯。”
一股咖啡的焦香飘入鼻腔,周寅坤目光转而循向四周,顺着看到茶几上那杯阿耀喝了一半的咖啡,接着便直径朝餐厅的方向走去。
餐桌前坐着的人正在吃早餐,听见周寅坤要走,她也没什么反应,继续一小口一小口的喝着加了蜂蜜的甜牛奶。
脚步声越来越近,夏夏不由停了动作,她手里握着温热的杯子,犹豫要不要回头。
“夏夏。”
听见周寅坤叫她名字,夏夏才转过来看他,一时四目相对,她顺口说:“你现在走?”
“对”,周寅坤叮嘱道:“你自己在家别乱跑,有什么想吃的就跟琳达说,需要什么东西就让门口保镖去买,我不在的这段期间阿布都会留在泰国,你要是想出去哪儿的,就给他打电话让他跟着。还有,不准不接我的电话,记住没?”
“知道了”,本以为周寅坤会让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待在家里,没想到只要阿布跟着就可以出去,即便如此,夏夏还是习惯性地征求了下他的同意:“那我能去找莱雅是不是?她的钱我还没还呢”,她抿抿沾唇,补充道:“让阿布跟着就可以,对不对?”
至于钱,其实那晚周夏夏跟他说完之后,第二天周寅坤就派人给送过去了,好歹是自己女人,他当丈夫的,也没道理不给她擦屁股上的那点子债。
然男人没多解释,痛快答应:“可以”,并且放话,“如果你自己在家太无聊的话,叫她来玩儿也不是不成,但是不能给我搞通宵,大着肚子早点儿睡觉。”
夏夏甚是惊讶,周寅坤什么时候这么好说话了?她诚恳地点点头:“好,我一定不会的。”
“嗯”,周寅坤没再说话,但也不走,像是在等着她继续说点什么,两人就那么僵持着。
可不说点什么,杠在这里有很尴尬。以顺序而论,周寅坤刚才说了句“嗯”,那么接下来要说话的就该是自己了。时过五秒,夏夏看着他,指了指餐盘里的三明治:“你吃吗?”
周寅坤面上没什么变化,可心底却长叹了口气。
对周夏夏就不该有什么期待,一个傻学生,还能指着她放出什么“响屁”,他回答干脆:“不饿。”
“哦”。
这种挤牙膏式的说话方式就好像便秘,死不了但就是不痛快,男人不喜欢。他索性自己凑了过去,俯下身手臂往椅背上一搭,另一手轻轻抚了抚夏夏隆起的孕肚,语气强势给肚子里那个小不点儿来了个下马威:“不准趁我不在欺负我女人,不然,以后就把你捆起来揍。”
周寅坤低着身子,与夏夏近在咫尺的侧颜棱角分明,每一处细节都精致得恰到好处,完美到不得不让她走神了片刻。
停留在腹部的男人掌心炙热,腹中的胎儿也跟着涌动起来,目光顺势看去,那只抚弄着自己肚子的手上,难看的疤痕尤为刺眼,这个夏夏记得,是在沙吞塔的时候她咬的。事实上,他浑身上下有太多的疤,狰狞的、恐怖的,以至于这点咬痕,根本不值一提。
此时,周寅坤眼前出现一双白皙纤细的手,周夏夏正要褪下手上的佛珠,他知道她要做什么,一把握了上去,将女孩的手和佛珠一并攥着,“干什么?总搞得像我回不来了似的。”
他大手往反方向一带,褪了半截珠串原封不动的带回到夏夏手上。
周寅坤直起身,哄人似的揉了把女孩的头发:“走了。”
夏夏没说话,甚至周寅坤离开时都未曾回头看一眼,餐桌上的牛奶已经凉了,她端起杯子心不在焉地继续喝着,感受不到口中食物的温度,也尝不出刚才的甜味儿。
直到一阵清晰的关门声,混沌中的人才猛然被叫醒,夏夏倏地张大眼睛,脑内思绪交杂,搅动着零零散散的记忆碎片,心脏一下接一下的跳动声犹如提醒着自己的倒计时。最终,身体禁不住本能地支配,椅子与地面摩擦发出尖锐的声音,女孩断然起身追了出去。
黑色迈巴赫后排的男人刚点了根烟,就听见驾驶位的阿耀叫他:“坤哥。”
周寅坤掀眼看向后视镜里阿耀的脸。
“嗯”。
然而,他话音刚落,涣散在后视镜近物之外的余光无意中瞥见什么,他耵上去,眼睛愣在那里,夹在指尖的烟都忘了抽,半抬不抬地就悬在了半空。
远处,一道熟悉的白色身影正朝这边望着,大概是见车子走远了,她就傻愣愣的杵在大门口,冲着车子摆了摆手。
阿耀脚下当即松了半截油门,“坤哥,要回去吗?”,稍稍偏头他又说:“时间还够。”
周寅坤哪里敢回去。再多看两眼,就真的舍不得走了。男人勾起唇角,满足地往嘴里抵了口烟,“走吧。”
下一秒,黑色迈巴赫没有迟疑,重新加快油门驶了出去,渐行渐远地消失在了女孩的视线当中。
周寅坤一行人到达孟买时,天色已略显昏暗。
这次开车领路的是阿耀,比起亚罗,此前和周寅坤在孟买呆了一年半的他,对这里还是熟门熟路的。
黑色劳斯莱斯行驶在窘迫嘈杂的街道,周遭建筑愈发破烂,有的都谈不上是建筑,瓦棚似的民房错落拥挤在主街两侧,旧到看不出颜色的布帘代替了挨家挨户的房门,大包小包的垃圾堆积在路边,当突兀的豪车经过,窗外无数道目光投来,警惕的、不怀好意的,一阵风起,刺鼻的臭味儿涌入半敞的车窗,显得街上那些穿着脏乱的贫民,更像是些被遗忘在角落里的臭鱼烂虾。
继续行驶了将近三十公里,窗外的天黑透了,不再传来腥臭,也见不着半个人影,车轮辗过没铺沥青的石土路,扬灰给白色的车灯光蒙了层白雾。坐在迈巴赫后排的中本脸上明显显露出不安,他伸着脖子目光从驾驶位和副驾驶中间探过去,瞧了眼前挡风窗外那条称不上是路的路,继而又转头看向身边正靠在后座仰头眯觉的男人,张了张口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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