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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9章(第2页)

吸溜!想吃!去抢!

然不等它们将想法付诸实践,它们的王轻轻挥手,一碗散发着有人香味的酸辣粉便到了手上。

但是只有一碗。

哈市首领眼巴巴地看着小姑娘,丧尸王不似丧尸首领似的直接上手抓着吃,她很注重人类该有的礼仪习惯,不知从哪里寻来一双筷子,挑起了一根粉放进嘴里慢慢咀嚼着。

片刻后,小姑娘从树上跃了下来,将只动了一口的酸辣粉,递给了哈市首领。

“不好吃。”

说完,小姑娘便转身走了。

不好吃?

哈市首领看着眼前这碗粉,不管是闻着还是看着,都和它末日前吃的没有什么差别。

哈市首领歪了歪脑袋,拿起小姑娘仍在一旁的两根筷子,回忆着人类的习惯将碗里的粉挑起来放进嘴里,只不过做丧尸太久了,筷子用的连三岁小孩都不如,所幸歪歪扭扭终是吃进了嘴里。

“嗬?”

真的不好吃吗?

哈市首领摇头,好吃。

云省首领不讲究,它直接伸手抓了两根粉塞进嘴里,嚼了几下咽下。

没错,味道确实不错啊,难不成王的要求太高了?

另一边。

七双眼睛看着凭空消失的酸辣粉,面色都带上激动。

秦霄一把拍上大腿:“这丧尸王果然是个吃货。”

时卿终于放心了,不管这丧尸王令食物凭空消失的异能是什么,但既然它喜欢吃,那便有了弱点,有了弱点,便不再令人惧怕。

“那我们继续往里走。”

再往里走,算是真正进入了原始森林的核心区域。

时卿不知丧尸王的用餐习惯,但既然它趋近甚至超越人类,那便按照人类的一日三餐准备。

中午,时卿又从系统背包里取出了之前的巨型兔子。

兔子还活着就被冰冻扔进背包了,这会儿解冻之后肉质依然是最为鲜嫩的时候。

麻辣兔头是时卿非常喜欢的一道美食,以前还生活在重市时,总是听同学开玩笑说,没有一只兔子可以完整的离开川省,就足以说明蜀地之人对于兔头的热爱。

这只变异兔子真的超级巨大,秦霄将兔子扒皮洗干净,仅一个兔头就占据了一整口大铁锅。

于是剩下的兔分成两份,一份在另一口大铁锅内做麻辣兔丁,另一份串成串做烧烤。

这些都是江闻湛和秦霄完成的。

时卿想了想,便拿出材料,和余小鱼、林笑笑一起做冰粉和小汤圆。

嗯……不知道丧尸王对甜品感兴趣不。

来了来了。

哈市首领伸长鼻子使劲嗅着从远处传来的饭香味。

它发现自己对于人类食物的味道愈来愈敏感了,明明一天前它对人类的食物还毫无兴趣,仅两顿味美佳肴,它现在竟然已经开始期待、并且猜测这种香味源自于什么食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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