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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1章(第1页)

“春梅的普通话最烂,却还信心十足的要教我,她要是不教,我可能学得更快。”忆起往昔,覃玉梅笑了起来,俏皮又温柔。

覃玉梅对王春梅很依赖,王春梅性子好,对覃玉梅也多加照拂,两个人很快成了无话不谈的好友。

覃玉梅手脚麻利,做事勤快,有赚钱的欲望,她熟悉这座城之后,接连换了三家工厂,终于找到一个能发挥她长处的,不到两个月就成了工厂里单件产量最高的工人。

她和王春梅一合计,两人合租了一间小屋子,屋子黑暗、狭小、潮湿,但总比十来个人挤在一起要宽裕。

相比起覃玉梅,王春梅的生活要松弛得多。她会在为数不多的空闲时间里学习写字,看报纸,会眼睛都不眨的用攒了好几个月的钱买收录机听歌。她为这间破破烂烂的出租屋添置了很多温馨可爱的小东西,在大家都用报纸随意糊墙的时代,她会在糊墙的报纸上认认真真画上漂亮的小花。

我喜欢他

“春梅像一颗太阳,她浑身上下都在发光,当我意识到我喜欢她的时候,我以为那只是对美好的渴望而已。当时的我,和现在的你一样迷茫。”

覃玉梅尝试和不同的人接触,和男人谈恋爱,甚至发生关系,在那段混乱不堪的生活里,她终于看清了自己的心。

“爱情,究竟应该是什么样的?一定要是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吗?一定要有肉体上的亲密关系吗?我们拿什么定义爱情,是为了繁衍子嗣,是激素控制下的欲望,还是为了找个人互相陪伴?两个灵魂之间的共鸣,难道不比带着目的的爱更值得赞颂?异性之间,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好感,都会勇敢尝试,而同性之间,哪怕已经刻骨铭心,还是要不停试探,反复否定,把自己规训为一个‘正常人’,难道和大多数不一样就是错的吗?难道要为了所谓的正常放弃自己真正想要爱护的人?”

覃玉梅越说越激动,平日里素净淡雅的人,此刻面红耳赤,脖子上青筋暴起。她的手颤抖得握不住咖啡杯,深呼吸了好几次才勉强平静。

“宣宣,你要勇敢一点,不要像我一样。她离开我十年了,十年,真的好漫长,我好后悔,如果当时,我能勇敢的告诉她,我喜欢她,如果我能带她走,也许现在,我们正听着她喜欢的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

覃玉梅和王春梅都是小地方走出来的女孩儿,即便她们已经在大城市生活了十来年,那份喜欢,依然说不出口。

她们会一起做饭洗碗,一起打扫卫生,一起读书看报,一起看碟听歌。她们聊梦想,聊过去,聊未来,她们租住的房子越来越明亮,却始终只有一张床,她们相拥入眠,又相拥醒来。她们小心翼翼珍视着这份感情,以朋友的名义,过着和男女情侣一样的同居生活。

王春梅说自己的名字土气,可她又很喜欢这个“梅”字,因为和覃玉梅是同一朵梅。她很喜欢看港剧,剧里经常会出现英文名叫“may”的女人,大家会用舒朗的声音喊她“阿may”。

阿may,一听就仿佛站在都市的摩天大楼下,踩着黑色高跟鞋,意气风发。那是没有学历的王春梅一辈子都够不上的生活,即使坐在格子间里和坐在流水在线其实并没有什么大的不同。

王春梅喜欢“阿may”,喜欢港剧,也喜欢上了港剧里经常出现的咖啡。咖啡很苦,覃玉梅不喜欢,王春梅却很开心,她说,她决定了,以后要开一家咖啡店,店名就叫may,如果来店里的客人问她为什么要叫这个名字,她就甩一甩头发,说自己叫做梅。

覃玉梅的咖啡小馆开了十年,从来没有人问过这个问题,果然王春梅还是太天真。

王春梅的父母总是以各种名义找她要钱。二十岁这年,她有了开咖啡店的梦想,开始为自己攒钱,给父母的钱越来越少。

二十四岁,王春梅的弟弟到了可以结婚的年纪,她父母想要把她留在家乡,更想要她的彩礼,便暗自在老家给她安排了亲事,王春梅听到风声,和家里断了联系。

二十六岁,她父亲找了过来,他说王春梅的母亲得了重病,时日无多,这次来是求她回家见妈妈最后一面。她心急如焚,没有多想,跟着父亲回到家乡,这一走,就再没有了消息。

覃玉梅回忆着之前和王春梅聊天时听到的信息,去到了王春梅老家的大致地方,她四处打听了整整三年,见过好几个叫王春梅的女孩,却都不是她。

覃玉梅最终还是找到了她,在乡下一个小村子里,那么爱美爱漂亮的她,被困在一栋灰扑扑的砖瓦房里,被困在漆黑腐朽的棺材里。

这年,王春梅二十九岁。

灵堂简单挂着白布,男人们三五成群,借着丧事的名义聚众打牌,香烟散发出的烟气盖过了香蜡纸烛的味道。

一个小娃娃不停哭闹,一手扯着一个男人的裤腿,一手指着棺材含糊不清地喊“妈妈”。男人不耐烦地踢了他一脚,也大声地喊了一声“妈”,随后转过身继续打牌。一个五十多岁的女人从后堂跑出来,抱起小娃娃,一边哄一边往后堂走去。

覃玉梅打听了很久才得到一点零碎的消息,王春梅嫁了人,生了子,在覃玉梅找来的前一天,喝了药。

王春梅这三年到底经历了什么,覃玉梅永远也没机会知道了。漂泊多年,覃玉梅用攒下来的全部积蓄买下这栋小楼,开了店,卖她最讨厌,王春梅却最喜欢的苦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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