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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鲨鱼故事(第3页)

我简直不敢相信自己一下飞机就受到了如此热烈的欢迎。

机场航站楼站满了人,魔术队的吉祥物也在现场。

还有一支迪克西兰乐队在演奏,两边站满了我见过最漂亮的啦啦队队员。

有欢迎我到奥兰多的标语,上面写着‘沙奎尔是第一’。

还有一个写着‘沙奎尔,是时候结束阿甘的统治了!’

这个标语把我吓一跳,我看了看身旁的帕特-威廉姆斯。

威廉姆斯说:“我们总要树下一些宏愿。”

“而且,阿甘是个很宽容的人,他不会计较的。”他补充道。

那时候阿甘在联盟真的处在绝对的统治中,到处都是他的阴影。

从我决定进入NBA以来,关于我和他的比较就没有停止。

我知道阿甘是无与伦比的,他可能是历史上最完美的球员。

而我?那时候我还很不自信,我甚至不相信自己可以成为状元。

我认为莱特纳、莫宁都比我更有可能在第一位被选中。

那时候莱特纳拥有一切,跳投、脚步移动、篮板球、心理优势。

不少人将他当做阿甘的继承者,他们确实挺像的(后来才知道,他们差距有多大,表面和内在天壤之别)。

当我的职业生涯即将腾飞时,我依旧不能百分百确定自己的能力。

选秀结束时莫宁排第二,莱特纳排第三。

我还想,他们一定是搞错的。

是的,我比看起来要更加自卑。

幸好球探和广告商们不这么想,他们很看重我。

在我刚成为状元时,我签下了一系列代言:

百事公司,1300万美元。

锐步,1500万美元。

肯纳,2000万美元。

斯伯丁,2500万美元。

伦纳德很聪明,让我置身于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锐步和耐克的竞争大战中。

这让我的利益得到最大化。

其实我最想签约的是Avia,我一直都穿阿甘的Skyscraper。

那是一款非常适合大个子的球鞋,每一代我都会买。

但Avia没有向我发出签约邀请,据说他们不想因此激怒阿甘。

他们已经拥有阿甘了,不需要一个想挑战他的行人。

不过多年后,我意识到这肯定是胡说,阿甘不是这么小心眼。

Avia没找我只是出于战略上的考虑,仅此而已。

我拜访了锐步和耐克,说实话两家没有太大差别。

不过我在去耐克总部时穿了一件印有锐步标志的T恤。

伦纳德让我把它脱了,说这会惹怒菲尔-奈特,他会发疯。

好吧,惹怒就惹怒好了,我选锐步。

那个夏天,我决定去洛杉矶提升一下自己,很多球员都会去洛杉矶训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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