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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三教学(第3页)

他达到这个境界的过程用了10年的时间。

贝尔曼全程见证了这一切。

从1981年的那个电话开始。

阿甘走过的每一步,取得的每一个成就,都那样的清晰、扎实。

贝尔曼觉得自己很幸运,他觉得自己就是佛祖的信徒。

最早跟随着他,目睹了从人到神的过程。

多么的激动人心,又那样的安宁平和。

此刻,甘国阳望着窗外。

高速公路上的车灯在眼前不断闪过。

阿甘的脸庞忽明忽暗,映照在玻璃窗上。

虚相和实体对称,仿佛两个阿甘在互相凝视。

贝尔曼脑海中想起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佛语。

在汽车在机场停下,众人准备下车时。

贝尔曼说:“桑尼,我真的觉得,你是篮球之神。”

甘国阳不明白为什么贝尔曼会突然来这么一招马屁。

他脑海中冒出的第一个想法是,这家伙又要叛变了?

但他随即知道应该不是,贝尔曼是认真的。

甘国阳也认真的说道:“鲍比,那都是幻觉而已。我不是神,我只是个人。”

“即便不是,你也是最接近的了,非常非常接近。”

“那只是一种比喻,比喻而已鲍比。总之,我对一切都很满足。你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

“什么?”

“当你对一切都感到满足时,也意味着你很脆弱。”

后面还有些话甘国阳想说但没有说。

他知道贝尔曼能理解,他不想说,也不愿多想。

上了飞机以后,甘国阳戴上眼罩开始睡觉,为下一战养精蓄锐。

贝尔曼却怎么都睡不着,他在舒适的沙发椅上翻来覆去。

实在睡不着,他起身去了会议舱,开始做和黄蜂的战术准备。

两队同样是本赛季第一次交手。

和魔术相比,黄蜂这支新军本赛季有了很大进步。

因为他们在阵容上比魔术队要完整很多。

阿隆佐-莫宁和拉里-约翰逊组成了内线小双塔。

两人在身高上都属于比较小号的内线。

再加上控卫是全联盟最矮小的控球后卫博格斯。

所以黄蜂是个很讲究速度、对抗和灵活性的球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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