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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周的时候,我妈来了电话,我以为她决定提前把它送走,结果她问我,这只取什么名字比较好?我知道她心软,笑了一会儿,想起它摇着尾巴围着我绕圈的模样,我说,
“就叫‘圈圈’吧,多可爱?”
“是挺可爱的。”
“你不把它送走了吗?”
“养一个是养,养两个也是养。它可比你小时候听话多了。”
圈圈很聪明,很快就学会了坐下、起身和握手。
那天我盯着手机屏幕笑,同桌问我在看什么,我把我妈发的朋友圈给他看,
“你看,这是我上次放假回去捡到的小狗,可爱吧?估计以前应该也是有主人的,有人教过它怎么上厕所。”
“你打算,怎么办?”
“如果它主人找到它了,那就把它还回去;如果它是被弃养的,那我养它一辈子。”
“一辈子?”
“嗯,狗狗的寿命很短的,嘘,不说了,上课了。”
与哥那件事似乎给了我不小的启发,我决定把情书送出去了。我对他的感情积日积月累,就好像小学数学题里的游泳池,我要一边往池子里疯狂加水,一边再匀速地往出口排放。这次没太犹豫,定了一个好日子,4月14,414,我试一试嘛。
那天下午有化学课,课间我趁他不在,把那蓝色信封夹进他的课本里。然后就跑去小超市买水了,这样等他问我的时候,我就可以顺道说我也没看见。结果他化学成绩太好了,那整本书的内容他早在寒假提前学过,上课的时候他一直刷题,没看一眼教材。直至快放学,我早已坐立不安,起身的时候假装不小心,撞到他的桌子上,那一摞书全掉地上,我好心帮他去捡,然后把信封抽了出来,一脸惊讶,
“哇,情书呀?”
他目不斜视,
“你帮我扔了吧。”
“别,这不封面上都写了‘别扔’吗?你真不看看?”
他摇摇头,我还是不放弃,
“看看呗,我想看。”
他没说话,我拿着信封坐回位置上,对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