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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投身名为她的业火。
焚皮烧骨,在所不惜。
朝笙嗅闻到葡萄酒的气息——是馥郁的玛格丽红。
他酒量一向糟糕,在剧院里差点把她都给唬过去了。
他半跪在她的身前,握紧了她的手。
她迎上周暮觉的目光,道:“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
“我知道。”他哑声说,“我知道你的欲望,你的谎言,我不在乎你的性情有几分真,几分假。”
“朝朝,你告诉我你到底是什么样的。我想爱你,我爱你。”
那些质问与怒火化作了虔诚的渴求,周暮觉在某个春夜得遇他的神明,从此就将之奉为了信仰。
空气中响起一声叹息。
她望着他的眼睛,道:“你自己去看。”
这句话宛如一个信号,猎人愿意短暂地放下她的枪,任由被困住的野兽往前走去。
青年桃花般的双眼微颤,一个灼热的吻落在她柔软的虎口。
朝笙将手抽离,雪色的指尖压在了周暮觉的薄唇上。
她俯身,亲了下去。
理智早就碎了个干净,如果猎人示弱,野兽就会立刻将獠牙落在她的脖颈。
事实上他也这样做了。
他的掌心覆住了朝笙的脖颈,而这个吻再次变成他所主导。
兽类喜爱做标记,舔舐伴随着尖齿,爱意夹杂疼痛,最终留下触目的红。
她终于尝到了玛格丽的味道。
身躯被青年的手臂抵着,朝笙偏过头去,看到了窗外灯光的粲色。
“看着我。”他又咬在了她的唇瓣上。
周暮觉在半个月的辗转反侧里越发冷静,越发煎熬,最后发现无论这个人到底如何,他都想爱她。
并不觉得悲哀,反而有种洞明的解脱。
脖颈后的手已经落在了腰间,将朝笙扣住,青年掌心灼热的温度传来。
夜色渐深,于是霓虹渐次熄灭,朝笙垂眼看到,还有几点亮光落在他泛红的眼中。
这双眼睛,可真漂亮。
朝笙忍不住抬手,轻揉了揉他的眼尾。
办公室的灯仍然照着,他嘴角泛着水光,侧脸上的薄红不知是出于酒精,还是欲望。
也许兼而有之。
“我这个人,虚伪、贪婪,爱享乐,真心寥寥,一开始与你的见面就是骗局。”她却在这样的气氛中开口。
而他回答:“但我爱你。”
宁堕业火,永世沉沦,不做圣人,求诸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