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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虽不能来,可术法一事,一直都很上心。
时暮指尖微动,多宝架的最高处悠悠飞下一个木作的匣子。
掌心生出鲤书,他驱使着这尾鲤托住了木匣,往九重天飞去。
送时暮礼物的人很多,而他回的礼却很少,人们通常想要的是上神烛阴的一份人情。
因此除了爱薅羊毛的宣珩外,这座楼阁的奇珍异宝,直到这一日,才特地开始出现在某一人的面前。
时暮想起木匣中的“物件”,陷入了短暂的思索——
她应该,会喜欢的吧?
落花时节(13)
这样犹疑的情绪很少出现在时暮身上。
漫长的年岁里,上古战场是时暮性情的分水岭。
战争未落幕前,他以暴烈寡言而闻名八荒。
待到邕巳被他封印,又有两万年光阴走过。从赤水苏醒后,他便成了钟山里那个淡静从容的尊神。
辈分太高,有时也并不是一件好事。
譬如此刻,时暮将这份礼物归成了“长辈”“老师”的关心,而昨夜里狼狈的情动,便当做意外,摁了下来。
时暮下意识地扶额,后知后觉自己的角早在化形时就收了进去。
清晨的阳光透过窗棂,落在了他的身上。
昨夜里的热意仿佛又重新游走,青年身躯一僵。
“养了五千年,也没养好那道暗伤么?”
烛阴上神望向远处的山雪,心念微动。
刹那间轰然巨响,皑皑的银甲崩塌,惊起无数飞鸟。
——似乎,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
面前忽然出现一张大脸。
“你竟在这儿,真让本星君好找。”
宣珩笑得比路边的野葵花还灿烂,一张清俊的面孔里透露着——贪婪。
“哎呀,这不是贲闻山的苍玉作的笔洗么?”
“鸣蛇的翅膀?”宣珩将苍玉笔洗扒拉了下来,对着一道长羽啧啧称奇,“这个毛毛很适合做笔毫,我从前在人间时,当过一段时间的书肆掌柜,恰好会点制笔的手艺。”
“女娲在上,竟让我寻到了建木的枝干,建木不是两万年前便被雷劈死了吗?”
他将一段有着奇异光泽的长木捧到了时暮面前,殷殷道:“做笔杆子正好。”
宣珩宛如老鼠进了粮仓,看到藻井上镶着的硕大龙珠,感觉自己的贼心越发膨胀。
“到时候,我一支。”宣珩朗声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