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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随手拽住了他的手腕,扶着慢慢坐直了。
“我知道。”
礼堂里冷气开得很足,她无心的动作留下的温度转瞬即逝。
舞台上,十班的女团成员终于退场。主持人找准了时机,踩着高跟鞋稳稳地走到了舞台中央。
“感谢高二(十)班的同学为我们带来精彩的表演。”
李四愍长长的叹了口气。
“青春是欢快的舞步,青春是动人的歌曲。接下来,有请高二(一)班孟荀同学为我们带来歌曲《给你一瓶魔法药水》。”
李四愍的耳朵刚清净一会儿,身后又掀起尖叫声。
“小天王!小天王!”
“孟荀!爱你呜呜!我是从法国回来看你的演唱会啊!”
李四愍放弃了挣扎。
累了,随学生们去吧。
灯光下,刘海抹得高高的孟荀微微抬手,示意他狂热的粉丝们安静,明明动作是端着的,脸上却在憋着笑。
许或打开灯牌,感觉自己举得手都酸了:“孟荀运动会铅球最好给我扔远点。”
他们的兄弟情义建立在利益交换上。
音乐声响起,许或深吸一口气,挥得更加的卖力。
最后一束宫灯百合被朝笙在刚刚递给了前排的同学,让他们拿给在舞台下候场的段青禾,小段同学是今天的主持人之一。
按照一中小天王的说法:“晚礼服高跟鞋,那是相当体面。”
孟荀的歌声响起,刚开口还有些紧张,第一句甚至带上了发抖的哭腔。
他调整着表情,终于渐入佳境。
他唱歌的时候,声音比平时说话的时候要好听许多,穿透力强,带着点十六七岁年纪特有的清亮。
不像平时,话多嘴碎,有时候说太急还会嘴瓢和破音。
“一中小天王,名不虚传啊。”朝笙感慨,又想起上次孟荀对她唱歌的吐槽。
她轻嗤。
带着点不满。
江暮白嘴角微弯,其实,那天不成调的哼唱已经不太清晰,只记得她撑着脸,看着他笑。
“现在想起来,其实唱得还不错。”
鬼使神差的,他对朝笙这样说。
也许是她的笑给回忆加了滤镜,江暮白说出这句话时,诚恳得不像是在撒谎——
是真心实意这么觉得的。
朝笙看向他,表情也很认真:“虽然你上次很没眼光,好在如今迷途知返。”
她就知道世界上还是有人能够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