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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换3个女朋友的,才是渣男。常歌,你是渣男本渣。”寻欢舒服地靠着椅背,调侃他,懒得跟他解释自己是被霍云天硬剃的头。
“我又不是同时交3个女朋友,都是分手后,再找的,好吗?又没结婚,恋爱试错,犯法吗?”常歌说的信誓旦旦。
“不犯法,可总那么没常性,就没天理了。”
“从来也没有过那玩意(天理)啊。”
寻欢:“······,你赢了。”
“哈哈哈。”
“去哪儿啊?”
“花样年华。”
“?阿天那里?”寻欢一激灵,不晓得他葫芦里卖什么药。
“理发啊。废话。你都剪了,难道我还要硬撑着装酷吗?你不知道走穴表演的时候,根本顾不上打理,自己还洗不了,得另外找理发店,麻烦得很~~”
常歌接头发之后,也就开心了一个月,享受自己甩着长发弹吉他唱歌,台下观众惊声尖叫的感觉。之后,就是漫漫长长被油乎乎、又容易积灰的长发折磨的度秒如年。
“很好,从头做起了。话说,你女朋友叫····额,露露,是吧?现在还在交往吗?”
“分了分了,今天从头开始啊,我只对有女人味的女人感兴趣。”
“那你觉得我怎么样?歌歌。”寻欢翘起了兰花指,夹着音问。
“你快省省吧。我怕自己忍不住,一脚把你踹到车外。”常歌像甩苍蝇似的甩甩头。
常歌再甩头,是在hunter酒吧的舞台上,穿着黑色oversize的夹克衫、卡其色休闲长裤,顶着干净利落的栗子头,嘶声力竭地唱着《theend》。
寻欢,则穿上大片银色亮片的舞服,跳跃着攀上舞台中心的钢管。伴着动感的音乐节拍,绚丽的光束灯,精灵般攀岩、旋转、翻转。行云流水的舞姿,灵动与美感并存,又不乏男子的英气与力量。
这歌,震撼灵魂。这舞,惊艳四方。
台下涌动的人群,尖叫着,和着音乐high起来,将当晚酒吧的气氛推上了最高点。
“生意这么火爆。”贤臣特意放大了嗓门,才让云天将将听了大概。
两人在服务生的带领下,挤过人群,穿过喧闹的大厅,爬十多个台阶,才走进二楼的包房。
透过巨大的玻璃窗,云天看到舞台中央霍寻欢仅靠右腿弯倒挂在高管的高处,如八音盒里旋转的娃娃。
“这个人不是那个····霍寻欢!”贤臣后知后觉:“我擦。在这也能碰到他。我赶紧给好景打电话,别让她来了。”
“说得好像你拦得住一样。”云天靠窗边坐下。
一楼舞池里,灯光已经暗了,歌手的音乐切换成酒吧惯用的敲击乐,鼓点般重重地敲击每个人的耳膜。
云天在公司时没抓到霍寻欢,打电话也没人接。下班直接回滨海国际酒店,又觉得无聊,才想着约贤臣出来喝酒。
hunter酒吧是霍云野经营的酒吧之一。云天来得次数不多,嫌吵,宋贤臣倒很喜欢,尤其在他跟上一任纠缠许久的姑娘,彻底闹掰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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