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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0章(第1页)

有很疼爱她的父母,有关心他的朋友,

有自己喜欢的人,而且估计她也不会死。

年纪轻轻就受人追捧,事业有成,哪裡都很圆满。

所以关于他的过去其实也一直没有什么好提的,即便也有难过的悲伤的,

其实也都是一些根本无关紧要的事情,

比如说失误瞭一局关键的球赛,

弄丢瞭什么值钱的东西,

还有错过瞭什么可以一炮而红的角色。

在荀归看来,以上都算不上任何大事瞭。

所以对于他,荀归其实打心裡羡慕著。

虽然他已经把荀归当成瞭朋友,

毕竟即便是他也真的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

在他觉得荀归,比他搭过戏的见到过的女演员都要漂亮得多。

甚至还似乎是他喜欢的类型,是那种即便透过墨镜都能看得很清楚的美。

原来这样的女孩子也是存在于不是艺术类的大学裡的吗?

他敢保证要是荀归去参加艺考,不说别的,光是形象气质的话,

应该都能在考生中名列前矛吧。

虽然他尽量展现出瞭自己全部的友好,收起瞭所有的明星架子,

但是荀归还是秉持著和朗皓星还有他推荐的人之外的人交朋友,

都是“无效社交”的这一心中的“准则”,对他的好也就是尽义务,等回报。

闵瀚月回去之后人认认真真看瞭荀归给的资料。

毕竟是自己有求于她,所以也得拿出一些态度才可以。

所以对待那份资料的仔细程度,也不并不亚于平常看剧本。

因为确实,自己好像真的要很麻烦她。

自己目前的英文水平就像是上学的时候完全屏蔽瞭英语这门学科似的。

真的是…“挫得要死”,好像就隻是认识二十六个英文字母而已,

荀老师的压力应该还是很大的。

关于荀归的过去,闵瀚月一无所知。

不过,好像通过那张“明天乐队”(再提醒一下:明天乐队就是朗皓星、华音还有其他三个男孩子一起组成的乐队。)瞭解到瞭一点点,比如说那张照片裡那个站在最中间,站在话筒后面,穿得特别帅气,笑得最灿烂的那个男孩子好像是荀归很在意的人。

因为除瞭美女之外,闵瀚月因为工作的原因,因为见过很多帅哥。

那个照片裡的男生他觉得长得当然算不上是帅的。

之所以自己也和荀归一样一眼就可以在人群裡看到瞭他,

是因为隻有照片上他的脸似乎都被她摩挲得有点儿看不清瞭。

荀归递给自己照片的时候,也是依依不舍望著这个男孩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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