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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宗旸目光凝在一处,準备迎接高乐士慢得肉眼可见的一脚。
高乐士擡脚时还骂了句:“小杂种。”
那一脚还没踹上,林荀快高乐士一步,纵身跃起,雪白的长衫迎风而动,霎时漂亮。
这绣有合欢花仙袍所过之处撩起一道香风,他落地时,高乐士赶紧收腿跪下。
林荀的手落到少年劲瘦却不干瘪的手臂,他笑道:“此子天赋异禀。”
衆弟子:???
衆弟子:哪里异禀了?
只有原身的心腹高乐士眼珠子一转,定睛一看,师尊纤细白皙的指尖轻轻刮过沈宗旸的手臂,他马上懂了,“沈宗旸,你还不谢过师父?!”
沈宗旸不懂,“谢师父。”
麻木,没有感情。
其他人也不懂。
林荀点到为止,他撤了手,留下一个高深莫测的背影。
“恭送师尊!”
衆弟子深感,师尊不愧是高人,专门说一些让人听不懂的话。
但是因为林荀的“刮目相看”,沈宗旸顿时成了衆矢之的,所有的门徒们送了林荀那麽多天才地宝、美少年美少女,都没得到过这样的一句夸奖,沈宗旸何德何能?!
“可恶!你这个卑鄙小人,到底做了什麽?”
“给我收拾他!”
……
沈宗旸沉着脸,他早已经习惯了这样的生活,如果说打人是一种能力,那麽挨揍让他早已练就了坚韧的意志。
高乐士没有阻止,他讨厌沈宗旸,尤其讨厌沈宗旸那双夹缝似的竖瞳,就像蛇的眼睛一样。
与此同时,他摸了摸下巴,眼里闪烁着算计的光。
可是他怎麽看,都没看懂,满脸髒污的沈宗旸,虽然沈宗旸五官分明,长相英俊,但跟以往师尊喜欢的水灵灵白嫩嫩的美少年、美少女们完全是两种不同的风格,师尊怎麽会喜欢这一口?
林荀回了合欢宫正殿,他得到通报,大师兄温亦初正在等他。
温亦初是极度反感林荀开“花肥厂”的,天道宫是天下名门正派之首,林荀那个“花肥厂”常年收集动物的尸体,怎麽看都不像是正派能做的。
但是合欢宫每年给天道宫贡献了六成以上的收入,温亦初便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过去了,只要林荀不要闹出幺蛾子——正像昨日之事一样。
温亦初把带来的药放在桌上,“这是药仙宫的药,你记得按时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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