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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已经忘了她在沙漠里的样子,感觉穿着衣服反而更诱人。
似乎她不化浓妆以后,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
尤其换了新头型以后。
以前,她是那种冷艳又高傲的性格,对谁都爱搭不理,现在多了一些知性和感性。
当然了,前提是别骂人。
她听到了我的脚步声,放下书,看向了我。
“不好意思,临时接了个电话!”
她笑了笑,“我说怎么比大姑娘上花轿都磨叽,好在我也不急,路过,就进来喝杯咖啡而已。”
这就扯犊子了,真想喝咖啡不去咖啡馆,来酒店喝?
坐在她的对面,我朝不远处的吧台打了个响指,用英语说:“来杯蓝山,谢谢!”
“背上的伤怎么样了?”她问。
“早就没事儿了,就是疤丑了点!”
她抿嘴一笑,拉了一下体恤的领口,露出了半截玫瑰纹身,往前凑了凑,“你仔细看看……”
我连忙扭过头,“别别别,这是嘎哈,多不好意思?”
“姑奶奶我浑身上下包括脚底板,你他妈哪儿没看过?装个屁呀?!”她张嘴就骂,与形象形成了巨大的反差,刚才白在心里夸她了。
我轻咳两声,只好看了过去。
“咦?”
又往前凑了凑,惊讶道:“这、这是道疤?!”
以前真没这么认真仔细地看过,沙漠里虽然坦诚相见,可毕竟刮着一身沙尘,比穿棉袄还严实。
后来又刮沙尘暴,眼睛都睁不开。
此时才看清楚,原来玫瑰枝条竟然是道长疤,而且明显是刀伤。
这支玫瑰纹的十分巧妙,没有提示的话,哪怕贴近细看,都很难看不出来。
她松开了手,靠回了椅背上,“我这么丑的疤都不怕,你怕什么,让我看一眼……”
我不好意思,“算了,大庭广众的……”
她立了眉毛,“别他妈像个娘们似得!”
没办法,我只好侧过身,掀起了体恤。
“好狠!”她叹了口气,“皮肉都扯下去了一大块!”
我放下了体恤,“无所谓,反正别人也看不到,只要我媳妇不嫌弃就行!”
吴颖翻了翻大眼睛,把眼白对着我,“你是不是感觉自己是块香饽饽,怕谁缠上你?所以总把老婆抬出来堵人家的嘴?”
我连忙摆手,“看你说的,我真没那个意思……”
“我他妈也没那个意思!”她瞬间冷若冰霜,声调都高了,“这个世界上就没有值得姑奶奶我嫁的人!让我伺候他吃喝拉撒生孩子,做梦!你这种小气吧啦的男人,我更看不上眼!所以,别意淫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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