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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4章 我想亲你(第3页)

伯景郁几乎发了疯,抓着军中最好的医生,向他乞一剂彻底治愈的良方。

胡子花白的老军医摇着头,半晌终于叹了口气,称还差一味药材作引,却仅在岭南密林中可寻。

伯景郁脱口而出:“我去取。”

他背着大哥,背着镇北军中所有巡逻士兵,小狼崽头一回孤身离了故乡,彻夜奔马,笔直向南,赶了月余方到宁州,已经快没了人形。

这半大的孩子面色惨白、衣衫破烂,寻遍药铺不得踪迹,便又一头扎进岭南密林里,直至奄奄一息,滚至乱草丛中。

细密虫蚁啃噬着他的皮肉,高烧脱水模糊了他的神志,偏生混沌濒死之时,一只温凉的手探上了他的额头。

再醒来时,耳畔淌着清冽琴音,身下微微颠簸,似在车马之上。

伯景郁心下一紧,连忙起身缩抱成一团,手中摸着了弯刀,四下环视之间,正对上一张俊美白皙的脸,其上一双眼灵动流转,好似粼粼秋波,摄人心魄。

伯景郁此生从未见过如此好看的人。

那少年见他醒了,手下琴声未歇,露出一抹笑:“别怕,你现在已无大碍。”

伯景郁一怔:“是你救了我......为什么?”

“我乃宁州抚南侯,”那少年神色清明,温声道,“看面相,你应是梁人。”

“既同为大梁子民,你又在我宁州境内,便没有不救的道理。”

伯景郁闻言一怔。

这自称抚南侯的少年人瞧着不过十五六岁,并不在意伯景郁的反应,只莞尔一笑,问他:“小孩,你叫什么名字?”

伯景郁顿了顿,思忖着小声道:“贺明......齐姜贺[2],日月明。”

“贺明,”少年人声音如同他指尖流淌的琴音一般出尘温润,“我听得你昏迷时喃喃自语,你来岭南,是为替父寻药?”

“那药我已差人去备,你自取走,早日归家,勿叫家中父母牵挂。”

伯景郁泪已淌了满面,迎着庭涟温润如玉的脸,在轻缓的琴声里,想起了饮渡秋水的战马,黄尘掩没的白骨。

起风了。

好风乘千里,送我还故乡。[3]

自此十年间,朝夕未曾忘。

十年风霜雨雪,宁州青州遥遥分守大梁南北境,其间山峦连绵、地势广袤,快马加鞭之下,也得一月才能行完单程。

他再没得空去过宁州,却从未停止暗中对抚南侯的打探,渐渐知道了他身体不好,又知道了他有个颇惹人生厌的同胞兄长。

有关庭涟的坏消息,似乎总也离不开庭渊。

岭南的惊鸿一遇烙在他心上,被日复一日地凿刻,早已深入骨血。

就连梦里,也时常重温当日琴音。

眼下他看着这笔,满目柔情,仅这么一个“涟”字,便足以撑得他胸口酸胀。

窗外又起了风,不远处隐有雪落残枝的簌簌声响,间或夹杂着某些夜行动物的窃窃走动,屋外鹰房内的疾也听见了,扑棱着翅膀便去觅食。

夜风之后,伯景郁耳边彻底安静下来,忽然有些后知后觉地想起,这狼毫应当是庭渊今日同他缠斗时意外掉落的。

那么,还是不还?

按理当是要还的——他捡到了东西,又知道失主是谁,哪有不归还的道理。

可心底的抵触感挥之不去,纤细狼毫蛛网般根根缚住了他,叫他满腔私心都纠缠在一起,理不顺、剪不断,实在不知如何是好。

要还吗?

伯景郁踟躇着行至廊下,眼见庭渊房内烛火分明还未吹灭,他却迟迟未去叩门。

不还吗?

伯景郁还从未做过这种事情,君子的端方紧紧束缚着他,心下纠结之中,伯景郁一咬牙,悄摸将那已攥得温热的狼毫往怀中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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