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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做法是,先宣布东夷所有的土地,皆归朝廷所有。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
这是主权宣示,并无多大的实际意义。
但接下来的操作,就不一样了。
原来土著部落的领地,自然是全部不动,仍由土著自行管理。
并布对土著的保护令,禁止移民侵占土著的土地。
可实际上,因为文明落后的缘故,土著部落所占据的地方很少。
宝岛上绝大多数地方,都是未开的处女地。
朱允熥下令,所有新移民上岸之后,要开荒地,都必须先向朝廷购买,由朝廷划定区域进行开。
土地出售价格,统一为一两银子一百亩地。
别看这个价格低得离谱,但要知道,在此之前,大明开荒地,朝廷从来没有收过钱。
毕竟,朝廷历来都是鼓励垦荒的。
谁开荒,田地即自动归谁所有。
甚至还有奖励。
连荒地都要卖钱,自大明成立以来,还是头一遭。
准确点地说,历朝历代,都没有这样的事。
无主荒地,历朝历代都是谁垦荒就归谁所有。
朱允熥之所以这样做,有三个原因。
第一:越是需要钱购买,百姓们越会认为东夷的土地肥沃,因而更加心生向往之情。
反之,若是宣布谁垦荒即归谁所有,则他们都会认为东夷肯定是贫瘠之地。
第二:谁垦荒归谁所有,看似是一种福利,实际上因为地权归属不明,弱者很容易守不住自己垦荒出来的土地。
为什么没有地的流民,贫苦百姓不去垦荒,关键原因正在这里。
贫民辛辛苦苦的开垦一块荒地,别人有钱有势,说地是他垦的,从贫民手中强抢费尽千辛万苦才开垦出来的土地。
这种事情,在这个时代,各地每天都在上演。
简而言之,恰恰就因为垦荒免费获得土地,因为谁开垦归谁所有,反而造成了无权无势的贫民在事实上丧失了垦荒权。
垦荒成了地主和豪绅的专属。
无权无势,守不住地,便不能进行开荒。
否则,开垦出来,也是给别人作嫁衣裳。
贫民只能去租种地主的田地,而不能通过垦荒获得属于自己的田地。
可如果荒地本身就是从朝廷手中购买的呢?
地契明确,权利归属明确,那便谁也抢不走了!
朱允熥还设置了购买上限,一名壮年男子,最多只能购买一千亩的荒地,且购买之后,必须在三年内完成垦荒。
否则,荒地又要收归朝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