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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开始听到这个消息,我愕然不已。
按道理说,我只不过是华府的一个小小跟班,排资论辈,怎么也轮不到我出头啊。
难道是昨天我表现的太好了?
华安决定委我重任?
得了吧,他好歹也是个大人口贩子了,岂会如此的失策?
最近的事情咋都这么的奇怪捏?
我无语问苍天!
不过让我去送货也有不少的好处。
首先,我可以名正言顺的离开山庄,去干我该干的事情。
其次,救人的机会好象多了许多。
相信离开了华安,我动手的机会就随时可寻了。
所以,经过深思熟虑之后,我答应了下来。
而唯一反对者,只有如玉了,因为她知道我这一去,很难再回来。
没办法,只好连续加了几次夜班,又允诺她一定会回来接她的。
这才在她依依不舍中起程了。
出发的时候,华安吩咐我一路上要谨听哈玛的话,一切以哈玛等人为中心,出去了不能丢华家的脸面……诸如此类的话说了许多,又派了三个跟着他跑了好几年的供奉与我们同行,以防路上出错。
我自然是信心满满的答应了下来。
可心里面,可就不这么想了。
嘿嘿,谁叫他所拖非人呢。
于是,几十人带着数十个大木箱就这么浩浩荡荡的上路了。
至于那些‘货物’,自然是关在箱子里了。
反正一个个都喂了软骨散,也不怕他们能造多大的反。
按照哈玛他们来时的路线,应该是先走七天的陆路,然后再由码头出海,辗转回国。
可是一旦出了海,在那茫茫的大海中,我即使救了人也没地方跑啊,总不会叫我游着回来吧?
就我那点水性,游出个百八十来米,估计就已经喂鲨鱼了。
所以,时间紧迫啊!!!
前三天,我竭尽所能的讨好着华安派来的那三个供奉,把他们一个个当祖宗一样的养着。
另外,对哈玛等人,我也是昧着良心的称兄道弟,相互勾搭成奸。
人与人的关系,一般都在‘吃喝玩乐’中升华。
可那些人妖们体会不到最大的乐趣所在,所以,我只能在‘吃喝玩’三个方面多下苦功了。
由于我面面俱到,就那些跟着的随从,也从我这里得到了不少的好处,所以,他们对我刻意拖慢行程并没有感到怀疑,相反,他们更希望一路走慢一点,多享受一点。
但是,我可就没有那么悠闲了。
因为我看到了很多本不该出现的人。
原本就觉得一路有人吊在我们的身后,却始终没有找到证据,于是我决定让队伍先上路,自己则和那三大供奉一起隐藏起来,暗中查探。
不看不要紧,一看我是吓了几大跳啊!
那个谁,那个谁谁谁……对,就是刚刚走过的那个娘娘腔,一举一指都显得矫柔造作,却又和哈玛等人妖有着很大的区别,让人很快联想到臭名昭著的品花社。
如果没出错的话,那小子应该是孤僻手下的马仔。
过了不久,又有一个蒙着面纱的白衣女子轻悠悠的飘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