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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是找点事儿消耗他们的时间。
霍海思索了一下:“我最近准备写书。”
刘彻愣了一下抓住了霍海的手:“著书?”
这家伙才十八岁,著书立说?
霍海:“不是说给他们找点事儿做吗?不允许写的话,就算啦?”
刘彻:“你写吧写吧。”
写?霍海才不会写呢,霍海准备找俩人来记录,自己口述。
霍海看书什么的,都只草草看一下,只有一本书来来回回看过很多次,要写书,也只能写这本书。
霍海还庆幸,自己记忆力其实还行,记得所有内容。
加上这时的人没有见识过更厉害的东西,所以自己写的时候文笔差点也不碍事儿。
就是这书里面暗喻和隐藏的东西太多了,得改改,还有伏笔得埋好。
刘彻看向远方:“本来准备让你写一篇祭文的,既然你要写书,那朕就换个人吧。”
霍海擦汗:“我哪儿会写祭文,写祭文干什么?”
刘彻:“你改的历法,导致今年要过两个年,要祭祀两次,你还问我?”
“哈哈哈”霍海尬笑:“不过这我真不会写,明年也别找我,写不了!”
说完霍海:“臣吃撑了,憋不住了,先走一步。”
……
长安城那是真正的变了摸样。
到处都开始张灯结彩。
这个年,比每一个年,过的都有滋有味。
远的不说,就三个月前过那个年,大街上哪有人家里悬挂腊肉香肠?
没有。
大街上哪一户贴春联,挂红灯笼?
没有。
而且,还不只是装饰上商品多了这么简单。
长安城的大人们富裕了,霍海得想个办法让他们把钱给花了。
光是放假怎么够,放假了出去逛街上,没有商品,谁会花钱?
匈奴矿工多吁带着老婆孩子,走在街上。
此时的多吁觉得自己是世界上最厉害的男人。
以前的此时此刻,一家人窝在北方的家里,不敢出门,没有吃的,没有炭火,瑟瑟发抖,饿着肚子硬抗,不知道能不能见到明天的太阳。
现在,大口吃肉大口吃小米饭,时不时整点面条子,围着炭火灶台吃饭,暖和的烫脚。
以前的多吁在部落里只是个小喽啰,走在部落要地,都不敢抬头看人,生怕得罪了谁。
现在的多吁,昂首挺胸,甩开了手走在大街上,嚣张的不行。
关键别人还不讨厌多吁这样走路,反而生怕他不把手甩起来。
因为他甩着手走,才容易拉住啊。
“来看看吧,看看这新鞋子,新制式的。”多吁笑嘻嘻:“你这鞋子不错啊,可惜我已经买了新鞋了,下次下次。”
店主:“给孩子买一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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