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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四十六章 恐怖的厌胜之术(第3页)

左脚绊右脚,瞬间摔了一个狗吃屎。

幸运的是,她反应及时,双手快速撑地。

除了虎口和膝盖隐隐作痛外,其他并无大碍。

来不及多想,她又听到一声夹杂着恐惧的呼唤声。

“师父,救命啊!”

岳书菊连忙爬起来,“妙鹤,我来了!”

来到外面,她一眼就看到躺在花坛边上的徒弟。

心下一惊,她连忙过去把人扶住,靠在自己怀里,“妙鹤,你怎么了?”

妙鹤心里害怕,蕴含无尽的委屈,再也忍不住,哭了出来,“师父,我刚才不小心摔了,我的屁股好痛啊!”

“屁股痛?”

岳书菊微微松了一口气,就想把躺在地上的徒弟扶起来。

“嘶——”

倒吸一口凉气,妙鹤感觉原本麻木使不上力的胳膊就像是钻了心一样疼。

“疼——”

“师父,我的胳膊疼!”

岳书菊忍不住看了眼被她紧紧拽在手中的一张纸,上面被涂黑的部分格外刺眼,脑海中不由浮现四个字——“厌胜之术”

心中瞬间掀起惊涛骇浪,她这是假李逵遇到真李逵,班门弄斧了。

这厌胜之术好生厉害,只是涂了一个字,就让自己徒弟骨折残废。

要是把三个字都涂了,岂不是要了她徒弟的命!

看到徒弟的惨样,她心中不禁升起一股怒火。

泥人还有三分火气,更别说她这些年来被那些权贵奉若上宾,恭敬有礼。

她可以忍让,退一步海阔天空。

可现在,都被人打上门来了,唯一的徒弟也被弄残废。

这要是还能忍,她这些年来的修行也算是白修了。

徒弟保不住,她这个当师父的既然没本事。

那就拼个我死,你也不好过。

哪怕是死,她也要让对方崩掉几颗牙,恶心恶心。

对于一个六十多岁,思想相对守旧的老人来讲,什么最重要?

金钱名利?

不是。

半截身子都入土了,只能说金钱名利对她来讲相对重要,但不是最重要。

对她这个年纪的人来讲,真正最重要的是亲人。

她自小离家,跟着师父走南闯北。

后来师父病死,她一个人背井离乡讨生活。

好不容易混出一点名堂,选择在芙蓉城落脚,准备安享晚年。

回老家一趟,在哥哥的哀求下收了孙女做徒弟。

她老了,想要有个衣钵传人,也想有个养老的人。

可现在,她的衣钵传人残废了!

你说她现在的心情是如何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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