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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缘法二字(第1页)

“天杀的!”

“天杀的李二狗啊!”

被天生喊来的王春,此时看着正瘫软在树下,浑身散发着酒气的李德二,以及横倒在地上的酒壶,忍不住低声暗骂道:

“一天到晚的不干正事,就知道喝酒,耍酒疯!怎么不喝死你!”

他方才正在田里干活呢,结果就被天生匆匆喊了过来。

其实对于天生,王春的心情颇为复杂。

本来天生脑袋好了,腿也好了,他还为天生高兴呢!

甚至开始琢磨,该如何帮天生从哪个佃农家里谋个姑娘,娶回当媳妇儿。

可谁曾想,他竟是和李德二混到一块儿去了!

成了李德二的狗腿子!

现在私底下,大家都在戏称天生为“李三”,只等某个时机到了,就为他冠上“狗”的尊号。

但地位上,大家还是把他当做李德二之下的小管事。

王春的情况则是更为复杂。

使得他这么长时间以来,都有些不敢去见天生。

是得到恭恭敬敬的态度?

借此乘上一点风,让自家日子好过些?

还是翻脸不认人?

甚至为了抹去过去的不堪,把自家扫地出门?

若不是昨天半夜里的鬼哭狼嚎实在有些吓人,再加上天生恰好路过……

否则王春是绝不可能去搭话的!

这不?

不过是昨夜搭了个话,现在就被“沾”上了!

想到此处,王春心中暗骂一句:“知人知面不知心!”。

这种腌臜事,居然有一天会轮到自己这个耕田人家的头上!

悔不当初,悔不当初啊!

苦于天生“小管事”的威严,王春纵使心里如何不乐意,但还是来了。

同行跟来的还有他的儿子,王立——李德二这头死猪太沉,他虽是耕地的,但毕竟年纪大了,一个人搬不动。

“来来,赶紧搬走!”王春没好气地道。

“哦,哦!”

王立是个壮实的庄稼汉子,当即弯下腰,就要将李德二搀扶起来。

不过转头间,他不经意间瞥见了那横倒在地上的酒壶,以及其中隐约闪烁的点点镜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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