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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打开抽屉,取出了于连的日记。她随意翻开,书页里夹着一张叶子书签。这种叶子很漂亮,透着优雅的气质,因为它特别,所以她认得,是镜面草。说是草,叶子挺大,圆圆的一面,很平整,碧绿,像一面小巧的,可托于掌心的碧绿小镜,非常讨人欢喜。她玩赏了一会儿镜面草,然后开始看日记,有镜面草的那一页,恰巧提到了明十。是于连,躲在暗处窥探于连和牡丹一家。于连的叙述是淡淡的口吻,没有过激的言辞,也没有憎恨厌恶的字眼。但他描述的明十十分美满幸福,他除了没有父亲在身边,其他一切完美。牡丹和家人都非常疼爱他。十七八岁的明十,当他为无法复刻出祖先的一款秘制朱古力而苦恼和不开心时,有牡丹哄他笑,安慰他,更有外婆外公翻遍古堡,为他寻来更多的资料。于连写道:而那一天,我为了可以上大学,去问我养父借钱。养父操起掘墓泥土用的生锈铁铲,往我脑袋上打,我的后脑勺破了,鲜血流了出来。我已经长大,也很强壮,但我没有还手,因为我不眠不休,暑假打工所存下来的钱,还不足以付医学院的学费。我需要他的钱。所以,我只能像狗一样,让他去打去辱骂,去向他摇尾乞怜。这个时候,尊严又算什么呢?什么也不是!我抱着头,去找殡仪馆里人员处理伤口时,后脑勺缝了十七针,医务人员问我痛不痛。我笑了笑回答,没有感觉。我看着满手自己的血,我当时在想,人脑里到底是怎么样的呢?我倒是很乐意拿刀子挖开养父的脑袋,看看里面是什么样子的。会不会他的血是黑色的呢?毕竟,他是个恶人。我又在想:那明十呢?他和我有着一模一样的容貌。我是恶种,而他呢?他的血液、血型、dna和我全一样,那会不会他的血也是黑色的呢?他的脑呢?而妈妈牡丹,我很喜欢她,她那么爱笑,那么甜美,像她家世代做出来的朱古力一样甜美,我想,妈妈的血液应该是甜美的,跳动的,充满着生机勃勃的鲜红色彩!肖甜梨将镜面草放上去,合上了日记。于连和明十,是一个银币的两面。只是不知,哪个是正面,哪个是反面。她将日记放桌面,但没放好,日记本掉到了地上。翻开的以那一页,有一张被剪裁成一只鸟形状的树叶。上面涂上了颜色,有活灵活现的眼睛,是一只红隼。于连曾救过一只红隼。那一页,只有一句话:我是一只孤单的小鸟,没有一个人想要怜爱我;世人皆忘记了我,抛弃了我。依旧是稚嫩的笔迹,是于连十二三岁时写下的日记。肖甜梨的心莫名地撞痛。她将日记放进抽屉里。其实,蛋糕她还带了一件回来,只不过刚才她犹豫了。肖甜梨走到书房门边,讲:“我给你带了一件蛋糕。是我的生日蛋糕,也是我自己做的。刚才忘了,就放在车上。”于连看书的手一震,始终没有抬头,他执着书讲,“谢谢你。”谢谢你,没有忘记我。肖甜梨抱了洋娃娃往楼上走。于连听见她的关门声,才走了出厅。他拿起茶几上的车钥匙,往楼下走去。当他回来,已经吃完了那块蛋糕。她走过来,依旧裹着一件绒绒的大棉袍,只不过头发干了,摘下了裹头巾,此刻任由长发随意披散。他看着她,此刻的她干干净净的,像个朴素的女大学生。她问:“于连,以前的你我是怎样的?我是不是很讨厌你?”于连想了想,答:“我想你是既憎恨我,又怜惜我。十夜,我是借警察的手自杀的,因为最后一刻,你放弃了杀我。所以,我想你是有那么一点怜惜、同情的。”“憎恨吗?”她茫然地摇了摇头,“憎恨一个人是要花很大力气的。”“所以,你觉得,我不值得你花那么大力气是吗?”他问。肖甜梨摇了摇头,“我不知道。毕竟,我什么都不记得了。”“忘得真彻底。”他闷笑了一声,“忘了或许是好事。”肖甜梨右手掌上托着那只水晶音乐盒,“我的每年生日,你都要送我生日礼物吗?”于连想了想,答:“是的。我用我全部的鲜血和朱古力泉作了交易,我出卖灵魂给它,然后我化作朱古力精灵重生。我在出卖灵魂前,已经买下了未来八十年的八十件小玩意,它们由专门的人打理,每年的今天寄达。”肖甜梨想了想,冷笑了一句:“吃人魔,你真的是很怕被世人遗忘呢!”他看出她眼中的厌恶,一转身,人已经融进了漆黑的大厅。她的生日已过。明天,她将会出行日本。她还约了小野丽子聚聚旧。她将两套都石衣,和蜜蜡手链塞进行李袋,打算当做送给小野的礼物。她拿起手提电脑,有点犹豫地摸了摸。肖甜梨将手提也塞进了行李袋里。她已经收拾好,于是,她到二楼的小客厅里放电影,是《春琴抄》。说起来,竟也是奇怪。她自己在不知道何时居然买了一把古琴和白玉笛。她根本不通音律,但却时常想去抚琴吹笛。她抱起置于琴台上的古琴,手指勾了勾,只能勉强弹出宫商羽调,“啧,真难听。惨不成调。想附庸风雅都不能。”于连犹豫了很久,最终还是从书房走了出来。她眼角一跳,仰起头看他。跟在他身后的是呵气怪小明。一人一猫,竟是异常和谐。这一次,他以十三四岁少年的形象出现,俊秀雅致,无一处不美好。安静婉约得没有丝毫男性的攻击力。像一道乖巧文静的浅淡影子。于连轻声讲:“我弹给你听。”她将琴递给他。他抱着,弹奏的是和《春琴抄》里一样的曲调。她抱着膝,看着电影,淡声讲:“和式琴曲很清冷、寡淡、禁欲,带着一种禅意。”于连点了点头。“真奇怪,你竟然会古琴。”她讲。“我笛要比琴更好。”他如实讲。肖甜梨忽然讲:“如果是盛年的你,站在竹林下吹笛。那情景应该很美,很隽永。你好像天生适合笛。”讲到这里,她怔住了。她还没有听过他吹笛,却忽有此想。于连看着她,没回答,彼此静了许久后。他放下琴,为她吹笛。是一曲《长相思》。“长相思,在长安。”她轻声念,然后又怪笑起来,“哎呀,酸了酸了,突然文艺了一把,挺怪的。”于连讲:“你穿和服好看。尤其是紫色的。神秘、娴雅,鬼艳,像日本传说里的绝色天女。”肖甜梨来了兴趣,“我知道天女。从竹子里出生的孩子。天女的羽衣。天女有了羽衣,就会回到月亮上。和相爱的人只能分离。哎,不太吉利啊!”全世界各地都有天女羽衣的传说,每国的版本都不同,而中国的版本就是牛郎和织女。反正都没有好结果。肖甜梨一嘟嘴,说,“我不喜欢天女羽衣的故事。”于连轻声笑,“嗯。你不是天女。”他走近她,在她身前跪下,他十分依恋地抱着她双脚,将头枕在她膝上,轻言细语:“我只是不明白。如果你只是想要平凡人的幸福,你应该和未婚夫在一起。你何必抛弃了你的未婚夫。”肖甜梨变得惆怅:“你不知道,我在自己父母面前都要演戏。他们一直到现在都以为我是一个正常的女儿,只是这个女儿比较男性化一点,喜欢像男孩子一样打打杀杀。知道我是怪物,却不嫌弃的,只有明明一个。他是第一个,恐怕也是最后一个。我还记得,我第一次将一只鸡仔杀死,撕开它时,被我妈妈无意中看见了。那一次,她看我的眼神很……怎么形容呢?很震惊、很恐惧,和厌恶,不相信?可能都有!从此以后,我变得更谨慎。那一年我四岁。然后,我会在她们面前伪装。其实,严格来说,从来没有放弃我的是明明。我妈妈,那一次的眼神,明明白白告诉我,我是一个恶魔!”“于连,我对明明的感情很复杂。”于连讲,“我明白。你可以为了他,连命都不要。”顿了顿,他又讲:“可是你很矛盾,为了他,你可以去死。却不肯接受和他结婚共同生活。我想,如果你嫁给他,会是最好的选择。虽然我妒忌他,讨厌他,但我希望你好。”肖甜梨听后大笑起来,她讲:“你这样真不像吃人魔。吃人魔的侧写可不是这样的!”于连想了想,“或许,那只是你没有真正了解过我。”“肖甜梨,我说过了,人生在世,没有一件事是容易的。吃人魔,也不会是一天就变成的。”肖甜梨凝望他,他更小了,声音脆脆的,明明说着那么成熟的话语,却是一个十岁的小孩。她摸了摸他的小脑瓜,揉了把他浓密乌黑的发,讲:“小莲花,你真的好喜欢装小孩啊!”于连讲:“我知道,只有这样。我才不会惹你讨厌。”肖甜梨忽然说,“某种程度上来说,你和程飞有很大不同。或许说有根本区别。你无差别杀人,但不会折磨人。你给了他们痛快。而且,你本性不坏。你会变成今天这样是后天环境。如果,你生长在善良的家庭,我想,你会和正常人无二致。即使有杀心杀意,也能克制杀戮。拯救我的是明明。我为了明明,一直在克制杀戮。如果你的养母不死,我想,最终你会克制杀戮。”于连摇了摇头,“很难。我的养父是个人渣。他会不断家暴妈妈,一年持续一年,直到我忍受不了,然后杀了他。我还是会走到这一步。”肖甜梨笑了笑,“那就让自己去猎杀坏蛋。如果杀戮最终无可避免,那就去杀那些社会渣滓。鲜血能令我们平静,那就不要忍耐,干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