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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昭从没做过这样的事。
蹲在城市路边的树根旁,观察着泥土里的蚂蚁搬家,一手握着早餐店的塑料杯子,一手举着小商店几块钱的粗毛牙刷,吭哧吭哧刷着牙。
觉得差不多了,灌进一大口水,仰起头咕嘟咕嘟漱口。
哗——吐掉。
可怜的蚂蚁们,来世再见。
牙刷是江彦舟在隔壁商店买的,在她醒来之前。
季昭脑袋上扎了个乱糟糟的丸子头,扶着酸痛的腰站起身,对着梧桐的枝干奋力伸伸懒腰,晨间微凉的空气吸进肺里,心情莫名舒爽起来。
远处传来自行车铃的清脆声响,她回过身,视线刚好撞在正走出来的江彦舟身上。
“进来吃饭吧。”
季昭忽略心头的不自在,故作轻松地一步蹦上台阶,跟在他身后进去。
“小唐啊,你从哪找来的漂亮小姑娘,蹲在外面一早上,今天店里的客人都比以往多了好多。”
送完牛奶下班的大叔喝着豆浆,笑呵呵同唐曼玲开起玩笑,引得店里的客人们齐齐看向季昭。
“我儿子说是路上捡的。”
唐曼玲放下隔壁桌快递小哥点的包子,语气里满是揶揄。
江彦舟瞧着他妈,表情已不是无奈二字可以简单形容,他转身用脚尖勾出放在桌下的座椅,以眼神示意季昭坐。
“那敢情好,让小舟和这姑娘以后就坐门口,一边一个,我保管店里的生意从此红红火火。”
大叔该是店里的常客,说话一点不见生分。
唐曼玲朝里走,话语幽幽飘过来,“那得看我儿子的本事了。”
江彦舟坐在季昭对面,歪头撑着脑袋,放弃挣扎地深深叹口气,朝她一挑眉,意思是让她别生气。
经过昨夜的相处,准确来说只是几个小时以前,季昭对唐曼玲的性格已经有了大致上的了解,她自然不会同她生气。
尽管被大人们围着起哄的感觉的确不算太好,尤其在她调动起全部心神,企图让自己忘记一刻钟前发生的事情时,这些“调侃小朋友”的玩笑话,只会让她的记忆愈加清晰。
天呐……她究竟做了什么?!
她吻了江彦舟!
单方面、没有预警、未得同意。
但比这更严重的是,被强吻后的江彦舟,就像无事发生一样,按部就班、条理清晰地安排她洗脸刷牙,半点没有被“侵犯”过的自觉。
她看蚂蚁搬家的时候,难免心中揣测:也许他是位万花丛中过的浪里小白龙,经过大风大浪的洗礼,这个根本算不得“吻”的吻,对他来说完全无足挂齿。
蹲在地上的季昭,悄悄回头偷看了他几眼,从上到下扫过,越看越觉得大有可能。
无论如何,既然受害者装起了傻,作为犯罪人员,季昭唯一的应对策略就是比他还傻。
她低头喝了口还冒着热气的粥,冲江彦舟笑笑,主动转移了话题。
因为就在这短短的几分钟内,季昭发现了一件有趣的事情。
兴致盎然吃了一早上儿子瓜的唐曼玲,忽然悄无声息地偃旗息鼓,不仅话少了起来,神情也严肃了些。
季昭琢磨一会儿,觉得和坐在柜台边安静啃油条的男人有关。
男人四十多岁的样子,穿一件黑色夹克衫,深棕靴子磨得泛灰,坐在蓝色塑料凳上脊背绷直,略显沧桑的脸孔加之坚毅的眼神,让人不禁肃然起敬。
季昭直觉这是位硬派人物。
他进来时,江彦舟喊了他一句“钟叔”。唐曼玲也就是在听见儿子的这声招呼后,不声不响变了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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